項目申報解答專區
蚌埠市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已經開始了,申報時間截止在3月25日前。關于蚌埠市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條件及材料詳細內容如下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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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條件和材料:
項目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應符合《辦法》的相關規定,并在2020年1月1日以來經用戶初次使用的成套技術裝備、單臺設備或關鍵部件,初次使用時間以合同雙方的較后一次發票開具時間和用戶驗收報告簽訂時間為準,不得重復申報。
(一)申請單位的注冊和納稅關系在安徽省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相應的生產、設計、關鍵部件制造、組裝、軟件系統集成能力,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和環保事故。
(二)申請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安徽省“三首”產品研制需求清單》(另行下達)導向。
(三)申請產品在同類產品中達到省內專業水平及以上,市場前景較好。
(四)申請單位在國內外依法擁有申請產品的自主知識產權,或依法取得知識產權的使用權,無知識產權糾紛。
(五)申請產品通過具備資質的檢驗機構檢測(首版次軟件通過第三方有資質的機構測試)或出具用戶驗收報告。屬于國家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如軍工、醫療器械、計量器具、壓力容器等),需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證。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需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六)申請產品已經用戶使用,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