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岳麓高新區促進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細則 申報補貼及認定材料條件
以下將為大家具體講講關于長沙岳麓高新區促進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細則!具體包括申報補貼獎勵及認定材料條件等內容,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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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條件
(一)本政策適用于在湘江智谷 · 人工智能科技城范圍內市 場主體登記、稅務征管,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健全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人工智能產業鏈的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
(二)支持符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戰略性新興 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版)》(人工智能篇)明確的產 業方向,包括:智能芯片、智能傳感器、計算機視覺、智能語音 處理、生物特征識別、自然語言處理、圖像處理、智能決策控制、 新型人機交互等核心基礎和關鍵技術領域,支撐深度學習的大規 模計算平臺及海量數據庫等人工智能基礎資源,以及人工智能技術在各行業領域和硬件終端的產業化應用。
(三)企業依法經營,提供的申報材料真實可靠,無偷稅、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企業按要求做好經濟數據上報等相關工作。
(五)企業建設內容須符合岳麓高新區管委會規劃、生態環保等要求,對不符合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要求的企業,實行“ 一票否決”。
(六)當年沒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影響重大的勞資糾紛、信用失范等事件。
(七)同一事項不得重復享受相關政策。
二、申報材料和政策支持
申報材料分為共性必備資料和政策條款申報資料,其中共性必備資料包括:(1)《湘江智谷 · 人工智能專項政策扶持獎勵申報 審批表》(附件1);(2)《湘江智谷 · 人工智能科技城企業實地 勘察表》(附件2);(3)申請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5)承諾函(附件4)。
1.鼓勵全球領先企業投資
(一)新入駐企業2年內采購設備總額3000萬元(含)以上, 按設備總額的20%給予補貼,累計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投資到位后一次性撥付。
申報條件:新入駐人工智能全球領先企業(包括三類“500強”、獨角獸企業、上市公司、國家瞪羚企業,下同)所設立的全國總部、區域總部或對由院士、萬人計劃、四青人才領銜創辦的項目公司,2年內采購設備總額3000萬元(含)以上。
申報資料: (1)人工智能全球領先企業在長沙設立的全國總 部、區域總部或由院士、萬人計劃、四青人才領銜創辦的項目公 司證明材料; (2)購買設備的明細清單、相關發票復印件;(3)
設備進場后現場圖片。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二)新入駐企業購買工業廠房(自用)的,面積1000平方 米(含)以上、20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平方米補貼1000元;面 積2000平方米(含)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平方米補貼1200元;面積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每平方米補貼1400元, 單個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按照“先交后補”的原則, 同一物業只享受一次補貼。全額支付購房款并完成報建手續啟動
裝修后補貼50%,竣工驗收并投產運營后撥付剩余50%。
申報條件:人工智能全球領先企業所設立的全國總部、區域總部或對由院士、萬人計劃、四青人才領銜創辦的項目公司,購買工業廠房(自用)的,第一筆補貼在支付全部購房款并取得施 工許可證啟動裝修后給予支付,第二筆補貼在竣工驗收并投產運營后給予支付。
申報資料:(1)人工智能全球領先企業在長沙設立的全國總 部、區域總部或由院士、萬人計劃、四青人才領銜創辦的項目公 司證明材料; (2)購房款相關發票復印件資料; (3)企業啟動
裝修或投產運營證明材料(現場圖片、施工許可證或竣工驗收證明等)。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分批申報。
(三)新入駐企業租賃工業廠房(自用)的,按照不超過30元/平方米/月且面積不超過10平方米/人的標準,按照“先交后 補”的原則,給予連續3年租金補貼,單個企業每年補貼最高不
超過200萬元。
申報條件:人工智能全球領先企業所設立的全國總部、區域總部或對由院士、萬人計劃、四青人才領銜創辦的項目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并實際入駐運營后。
申報資料:(1)人工智能全球領先企業在長沙設立的全國總 部、區域總部或由院士、萬人計劃、四青人才領銜創辦的項目公 司證明材料; (2)企業投產運營證明材料(現場圖片等); (3) 房屋租金發票復印件; (4)企業人員花名冊及社保繳納證明(蓋章)。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四)已入駐企業新購工業廠房(自用,含先租后購或以租代 購),按照“先交后補”的原則,前期未享受房屋租賃補貼的, 參照政策第二條第(二)款獎補標準給予100%補貼;前期已享受房屋租賃補貼的,參照第二條第(二)款獎補標準給予20%補貼。
申報條件:已入駐的人工智能全球領先企業所設立的全國總部、區域總部或由院士、萬人計劃、四青人才領銜創辦的項目公司,新購工業廠房(自用)的,第一筆補貼在支付全部購房款并
取得施工許可證啟動裝修后給予補貼兌現,第二筆補貼在投產運營后給予補貼兌現。同一物業先租后購或以租代購的,在支付全部購房款后給予補貼兌現。
申報資料: (1)人工智能全球領先企業在長沙設立的全國總 部、區域總部或由院士、萬人計劃、四青人才領銜創辦的項目公 司證明材料; (2)房款相關發票復印件資料; (3)企業啟動裝 修或投產運營證明材料(現場圖片、施工許可證或竣工驗收證明等)。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分批申報。
2.鼓勵骨干型企業投資
(一)新入駐企業購買工業廠房(自用)的,按照“先交后 補”的原則,面積1000平方米(含)以上、2000平方米以下的, 每平方米補貼600元;面積2000平方米(含)以上、5000平方 米以下的,每平方米補貼800元;面積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每平方米補貼1000元,單個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申報條件:根據企業《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一筆補貼在支 付全部購房款并取得施工許可證啟動裝修后給予支付,第二筆補貼在竣工驗收并投產運營后給予支付。
申報資料: (1)購房款相關發票復印件資料; (2)企業啟 動裝修或投產運營證明材料(現場圖片、施工許可證或竣工驗收證明等)。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分批申報。
(二)新入駐企業租賃工業廠房(自用)的,按照“先交后補”的原則,以不超過3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3年補貼,補 貼金額以當年地方貢獻為上限且不超過實際發生額,單個企業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申報條件:企業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租賃滿一年且投產運營的即可申報上年度的房租補貼。
申報資料:(1)企業投產運營證明材料(現場圖片等);(2)房屋租金發票復印件; (3)企業完稅憑證復印件。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三)已入駐企業新購工業廠房(自用,含先租后購或以租 代購),按照“先交后補”的原則,前期未享受房屋租賃補貼的, 參照政策第三條第(一)款獎補標準給予100%補貼;前期已享受 房屋租賃補貼的,參照政策第三條第(一)款獎補標準給予20%補貼。
申報條件:已入駐企業新購工業廠房(自用)的,第 一 筆補 貼在支付全部購房款并取得施工許可證啟動裝修后給予支付,第二筆補貼在竣工驗收并投產運營后給予支付。
申報資料:(1)購房款相關發票復印件資料; (2)企業啟 動裝修或投產運營證明材料(現場圖片、施工許可證或竣工驗收證明等)。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分批申報。
3.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一)企業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 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重新認定的, 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給予10萬元獎勵,不退規連續發放三年,共計30萬。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的,給予5萬元獎勵。對 首次獲批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 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10萬元獎勵;對復核通過的國家級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批國家制造 業單項冠軍企業、單項冠軍產品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首次或重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首次進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首次進入規模服務業企業的;首次獲批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重 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新獲批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
申報資料:共性必備資料。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二)對擬在滬深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分階段最高給予50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第一階段為企業按照上市要求完成股改后,給予100萬元補助;第二階段為企業在湖南證監局輔導備案后,給予150萬元補助;第三階段為企業向中國證監會或滬深交易所提交上 市申報材料受理后,給予150萬元補助;第四階段為企業正式上市發行后,按照超募資金的1%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申報資料:(1)企業股改方案、意見書、公司章程等資料;(2)與具有上市輔導資格的證券公司或其他機構簽訂的服務合同復印件;(3)上市輔導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4)省級以上部門公布的擬上市企業名錄;(5)企業上市當年完稅憑證復印件。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三)對在境外主要交易所(香港、美國)上市的企業完成上市后, 一次性給予50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在境外主要交易所(香港、美國)上市的企業完成上市后
申報資料: (1)權威部門公布的上市企業名錄;(2)企業上市當年完稅憑證復印件。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四)對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1億元、3億元 的企業,且當年企業實際入庫稅收分別不低于300萬元、600萬 元、1500萬元,按照晉級補差原則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
15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企業注冊后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1億元、3億元,當年實際入庫稅收分別不低于300萬、600萬、1500萬元的企業。
申報資料: (1)企業年度財務報表(蓋章); (2)完稅憑證復印件。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五)自入駐協議簽訂起前三年,對實際入庫稅收達到300元/平方米/年的企業,每年按其地方貢獻(新區和岳麓區兩級稅收)100%給予獎勵。
申報條件:自入駐協議簽訂起,實際入庫稅收達到300元/平方米/年的企業。
申報資料:(1)企業商品房買賣(租賃)合同; (2)完稅憑證復印件。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4.支持企業研發創新
(一)對入駐的人工智能科技孵化器等專業載體,自租賃合 同簽訂之日后,實際繳納租金之日算起,載體稅收達到200元/平/年,給予第一年租金補貼100%;達到300元/平/年,給予第 二年、第三年租金補貼100%。單個載體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申報條件:專業載體正式入駐后,稅收達到200元/平/年或300元/平/年后。
申報資料:(1)租賃合同復印件; (2)房屋租金發票復印 件;(3)企業完稅憑證復印件; (4)入駐企業名單及入駐協議復印件。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二)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孵化器、省級孵化器,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當年通過國家備案的眾創空間,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對當年評定為國家級A類、省級A類的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專業載體當年新認定國家級、省級孵化器;通過國家備案的眾創空間;新評定國家級A類、省級A類的孵化器或眾創空間。
申報資料:相關行政職能部門批復的文件。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三)對新引進孵化企業(企業在職繳納社保人員不少于3人)達到20個(含)以上的專業載體,按照2000元/個的標準給 予獎勵,單個專業載體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孵化企業 首次獲評高新技術企業的,按照5000元/個的標準給予專業載體獎勵,單個專業載體當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申報條件: (1)專業載體新引進孵化項目達到20個(含)以上的; (2)孵化項目獲評高新技術企業的。
申報資料: (1)入駐企業名單及入駐協議復印件; ( 2 )孵 化項目獲批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行政職能部門批復文件; ( 3 )入駐企業單位社保參保證明。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四)對當年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 新中心,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國家級、省級 創新平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 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業設計中心、檢驗檢測中心等平臺),分別給予60萬元、2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級、省級創新平臺的企業。
申報資料:相關行政職能部門的批文。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五)對當年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創業實踐 基地的企事業單位,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獎勵;對當年新
認定的院士專家工作站的企事業單位,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的企事業單位;對當年新認定的院士專家工作站的企事業單位。
申報資料:相關行政職能部門的批文。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六)對當年新獲評國家、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項目、 車間)、智能制造標桿企業(車間)、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并驗收 合格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晉級補差。優先
推薦該企業生產的符合條件的產品納入新區兩型產品目錄。
申報條件:當年新獲評國家、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項 目、車間)、智能制造標桿企業(車間)、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并驗收合格的。
申報資料:相關行政職能部門的批文。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七)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跨境電子商務試點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跨境電子商務試點企業。
申報資料:相關行政職能部門的批文。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八)對當年新獲批工信部“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 “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
等試點示范的企業(項目),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新獲批工信部“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制造業與 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 “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等試點示范的企業(項目)。
申報資料:相關行政職能部門的批文。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九)對當年新獲評湖南省先進制造業首臺套技術設備、首 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軟件、首輪次工程流片芯片、首套件基 礎電子元件產品的,按獲批省級資金的50%給予獎勵,每家獎勵
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申報條件:當年獲評省先進制造業首臺套技術設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軟件、首輪次工程流片芯片、首套件基礎電子元件產品的企業。
申報資料:(1)設備、材料、軟件、芯片、電子元件等產品的基本情況報告; (2)相關行政職能部門的批文。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十)鼓勵企業參與人工智能領域標準的制(修)訂,對主 導(排名第一)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的企業或 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參與國際、 國家和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的企業或機構(排名第二、三),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主導或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的人工智能企業和機構,科研信用記錄良好;相關部門關于企業所制
(修)訂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認可文件或者批復文件。
申報資料:(1)主導或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和行業標 準情況報告; (2)主導或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證明文件; (3)企業人員社保證明。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十一)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開展人工智能技術和產品 創新,對當年研發費用達200萬元(含)以上的,按當年享受研 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實際研發投入增量部分(相較上一年度)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申報條件: (1)企業具備較強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能力和 融合創新能力;(2)當年人工智能研發投入不低于200萬元且較上一年度有增長的。
申報資料: (1)企業研發經費投入明細;(2)當年及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投入證明材料(審計報告等)。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5.支持市場拓展
(一)對企業當年購買新區范圍內企業生產的人工智能專用設 備總額2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合同金額5%補貼;采購岳麓 高新區內企業生產的人工智能專用設備總額200萬元(含)以上 的,給予合同金額10%補貼;單個企業獎勵每年不超過300萬元。該條款與第二點第(三)條不重復享受。
申報條件:當年購買新區范圍內企業生產的人工智能專用設備總額2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采購岳麓高新區內企業生產的人工智能專用設備總額2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
申報資料: (1)申報主體購置的專用設備清單; (2)設備 購買合同復印件; (3)相關發票復印件; (4)設備進場后現場照片。
申報時間: 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二)對企業當年購買岳麓高新區內企業提供的檢驗檢測產 業鏈服務、大數據產業服務、信息技術服務總額達5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購買方服務費用10%的補貼,單個企業補貼每年不
超過100萬元。
申報條件:當年購買岳麓高新區內檢驗檢測產業鏈服務、大數據產業服務、信息技術服務總額達5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
申報資料: (1)申報主體購置的服務清單; (2)服務購買合同復印件; (3)相關發票復印件。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三)對當年有外方股東實繳注冊資本(以外匯到位資金為 準,不包括外方股東的境內出資)的外商投資企業,按照外方股 東實繳注冊資本金額的1%(以到資之日的匯率計算)給予獎勵,
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申報條件:當年有外方股東實繳注冊資本(以外匯到位資金為準,不包括外方股東的境內出資)的外商投資企業
申報資料: (1)境外投資方的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2)外商投資企業的最終實際控制人股權架構圖及公司章程;(3)外方股東向申報主體當年繳納匯入的注冊資 本金證明復印件,包括銀行蓋章的《FDI業務登記憑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四)對當年進出口額達到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15萬元、30萬元的獎勵。
申報條件:年度進出口額達到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
申報資料:(1)進出口相關票據復印件;(2)年度財務報表。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6.支持人才培養
(一)對新引進、新認定國家級領軍人才、省市級領軍人才、 高級人才,分別給予個人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該獎勵金額為稅前金額。
申報條件:新引進、新認定的國家級產業領軍人才、省市級產業領軍人才、高級人才(長沙市“人才政策45條”認定的ABCD類人才),由用人單位統一 申報。
申報資料: (1)企業出具的人才資格文書; (2)企業繳納社保證明(蓋章); (3)企業與人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二)對企業引進的并在岳麓高新區范圍內購買商品房的高 管、科研人才,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每人限一套住房享受補貼,同一企業申請購房補貼最多5人。
申報條件:企業的高管、科研人才。
申報資料: (1)企業出具的高管資格文書。科研人才學歷證 明; (2)企業繳納社保證明(蓋章); (3)申報主體與科技城 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4)湘江智谷 · 人工智能科技城企 業申請購房補貼情況匯總表(附件3); (5)申請購房補貼人員身份證、購房合同、契稅的復印件。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7.支持生態優化
(一)鼓勵企業(機構)開展人工智能及相關領域的學術研 究、園區推廣、會展論壇等活動,經園區管委會同意舉辦并認定的,每家企業(機構)每年給予50%且不超過50萬元的補貼。
申報條件:重點企業開展人工智能及相關領域學術研究、專題培訓、行業研究和園區推廣,承辦人工智能及相關領域的會展、論壇等活動,活動舉辦前方案需經岳麓高新區管委會審批通過。
申報資料: (1)舉辦重大活動的審批文件;(2)申報主體 舉辦活動的證明材料(活動方案、現場圖片、新聞報道等);(3)活動費用的證明材料(經費明細、發票等)。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二)對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修訂版)要求實施“三同時”的企業(名錄由湘江新區統計局提供),(1)依法完善安全設施“三同時”的“四上”企業,經有資質的技術
服務公司出具三個報告(安全預評價,設施設計專篇,安全驗收評價); (2)由有安全評價資質的第三方公司進行安全設施設計 診斷并出具報告,經湘江新區應急局復查合格;完成以上兩項工
作之一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符合上述安全生產條件的“四上”企業。
申報材料:安全設計診斷、安全現狀評價文件, “三同時”文本。
申報時間:下一年度集中申報。
三、申報流程
1.受理
按“企業申報、部門受理、聯合會審、網上公示”的程序執 行。申報主體每年度根據申報通知向岳麓高新區產業發展局遞交 申報材料,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一份,年度逾期沒有申報 的項目,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申報主體在規定時間內交申 報材料,若申報材料符合要求,則受理;若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 產業發展局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一次性告知,申報主體須在規定時間內補齊申報資料。
2.聯審
岳麓高新區產業發展局對申報單位的資料進行初審后,在30個工作日內,負責聯系岳麓高新區財政金融局、經濟合作局、紀 工委等相關部門進行現場勘查和資料聯審。需要提供原件核對的 必須提供原件,需現場勘查的必須現場勘查。聯審結果報岳麓高新區黨工委會議審定,按程序公示后兌付資金。
3.公示
審定結果將通過岳麓高新區管委會官網及公眾號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撥 付
公示期滿,由岳麓高新區管委會相關部門依據審定結果撥付獎補資金至申報主體。
四、監督管理
1.入駐湘江智谷 · 人工智能科技城企業必須符合人工智能科技城產業發展方向和產業發展規劃。
2.享受政策補助資金的企業(機構),需接受岳麓高新區管 委會監督管理,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外借、改變房屋使用用途及房屋性質,否則全額退回所獲政策補助資金。
3.本政策為專有政策。湘江智谷 · 人工智能科技城內企業, 對長沙市出臺的其他鼓勵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相關政策,按照同一 事項不重復享受、自愿申報的原則,可給予獎勵;不再享受湖南 湘江新區出臺的其它各類產業政策。 《項目入駐合同》中明確享受“ 一事一議”政策的,不再享受本政策。
4.享受本政策獎勵的企業原則上自最后一次享受本政策之日 起10年內不遷出岳麓高新區,不改變在岳麓高新區的納稅義務, 否則全額退回所獲獎勵補貼資金。10年內遷離注冊地、變更納稅 主體的企業,所獲獎勵補貼資金由岳麓高新區管委會、湖南省碧 桂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違約責任條款共同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