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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安徽省組織推薦2022年全國質量標桿遴選及交流
安徽省組織推薦全國質量標桿遴選及交流,本文整理了申報條件、遴選范圍、遴選程序等相關內容,看完之后還有疑問的朋友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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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遴選標準
第八條 全國質量標桿遴選依據以下標準:
(一)科學性和創新性
所應用的管理方法(技術)符合科學規律,符合質量管理基 本規律。
所運用的管理方法(技術)能結合企業實際進行應用,并具 有創新性;或是企業結合實際獨創且有效的管理方法。
(二)系統性和示范性
典型經驗應是企業質量管理多年實踐的提煉總結,邏輯清晰,內容完整,效果顯著。能展示對該質量管理方法(技術) 的系統性應用情況,如在推進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和運營中的愿景目標、最高管理者作用、組織保障、政策制度、關鍵因素、 資源管理和實施過程等。
典型經驗應對企業質量管理關鍵因素和過程環節重點說明, 包括從中獲得的經驗或教訓,特色和亮點鮮明,具有示范性。
(三)顯效性和發展性
有充分的數據和事實說明,通過應用該管理方法(技術), 企業的質量、效益和效率水平得到明顯提升。并有與同行競爭和標桿的對比數據,說明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水平或自身具有顯著進步。
有證據表明,應用該管理方法(技術)提升企業質量管控能 力的典型經驗,在同行業具有普遍適用性和可借鑒性。
二、申報條件和遴選范圍
第九條 標桿申報組織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近三年連續保持盈利;在誠信、 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無違法行為和不良記錄。
(二)質量標桿所運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術)和經驗已在 本單位成熟應用,對質量、效益和效率提升有明顯促進作用,在 地區和行業內表現突出。
(三)在不涉及商業機密的情況下,積極參與相關的分享 交流活動。
第十條 質量標桿遴選范圍包括:
(一)企業運用先進質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促進質量 變革、效率變革和動力變革,提高質量、效益和效率,促進企業 高質量發展的典型經驗。
(二)企業運用 5G、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提升質量管理效能,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提高用戶滿意度和企業經濟效益,促進質量管理模式創新的典型經驗。
(三)企業發展新業態、新模式,促進產品或服務質量明顯 提升,取得良好經營績效的典型經驗。
(四)中小企業(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 企業〔2011〕300 號標準)具有專業化、特色化、精細化、新穎化特點,并在質量管理創新和質量提升方面具有顯著成效的典型經驗。
(五)為生產活動提供研發設計和檢測認證等技術服務、交通運輸服務、網絡信息服務、節能與環保服務等制造服務業企業 在提質增效方面的典型經驗。
三、評審組織
第十一條 中國質量協會組織建立全國質量標桿遴選專家庫,由質量管理以及相關領域和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庫成員具有廣泛的專業和行業覆蓋,以確保遴選的質量和水平。
第十二條 辦公室根據申報的實際情況,從專家庫中選擇相應領域和行業的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實施年度遴選評審工作。第十三條 質量標桿評審委員會設主任委員 1 人、副主任委員 1~2 人。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具有質量領域全面綜合業務能力的質量專家擔任。
第十四條 根據評審工作需要,評審委員會可設立若干專業組,實施分組評審工作。各專業評審組設組長 1 人,成員若干人。
第十五條 評審委員會嚴格按照相關規則和標準開展評審工作,并對申報材料的內容及評審情況嚴格保守秘密。
四、 遴選程序
第十六條 自愿申報。
各單位在自愿基礎上,按照遴選標準和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申報。
第十七條 擇優推薦。
各推薦單位根據申報要求和范圍對本地區(行業)的申報單位進行初步審核,并按照推薦名額擇優推 薦相應數量的申報材料。
第十八條 形式審查。
辦公室對各推薦單位推薦的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確認申報單位的申報資格。形式審查通過的將 安排進入資料評審。
第十九條 資料評審。
評審委員會對通過形式審查的申報材料分組進行資料評審,撰寫評語并打分,經專家組合議后確定推薦進入答辯環節名單。
第二十條 答辯評審與現場考察。評審委員會對入圍經驗分組進行答辯評審,撰寫評語并打分。必要時,對有疑問的企業組織專家赴現場進行考察評估。經專家組合議后形成全國質量標桿推薦名單,由辦公室報工信部科技司征求意見。
第二十一條 公示。
辦公室將全國質量標桿推薦名單在工信部網站、中國質量協會網站、全國質量標桿微信公眾號等進行公示,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公示期為 10 個工作日。對有異議的經驗進行調查核實并報評審委員會審議。
第二十二條 結果公告。
遴選結果經中國質量協會批準后,在工信部網站、中國質量協會網站、全國質量標桿微信公眾號及相關媒體發布年度全國質量標桿名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