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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項目!長沙雨花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補貼獎勵及申報時間指南
申報時間8月7日-8月12日!長沙雨花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補貼獎勵及申報時間方式整理如下,此次各類項目獎補大家可以知悉!有需要咨詢申請的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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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兌現依據
《雨花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雨政發〔2022〕35號)及實施細則(附件1、附件2)
二、申報時間
2023年8月7日-8月12日下午4: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報方式
按屬地原則,雨花經開區內的企業將申報資料遞交到雨花經開區管委會產業發展局210辦公室。申報資料一式兩份,需膠裝加蓋騎縫章,電子版申報資料請發送至郵箱。
四、其他事項
國家級、省級“小巨人”企業已享受雨花經開區政策獎勵,不能重復申報本政策“榮譽資質獎”;
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雨花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雨花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 理 辦 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以及《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的規定,為促進我區中小企業發展,增強我區實體經濟發展后勁,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雨花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由區級預算安排,用于支持我區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提升中小企業人才素質等方面的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綜合運用無償補助、業務補助或獎勵、購買服務等支持方式,鼓勵中小企業轉型升級,支持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引導中小企業提升人才素質,重點支持新能源汽車及零配件、人工智能及機器人(含傳感器)、工程技術及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產業,聚焦雨花自貿區、工程智谷等區域發展,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促進作用(符合區內重點支持政策的產業和區域,可增加30%的獎補資金)。涉及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規定執行。
第二章 支持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第四條 支持區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建設。新認定的區級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承擔省、市、區企業服務重點工作且積極服務高新技術、工程技術等企業的,當年給予一次性建設經費補貼10萬元。服務機構充分發揮專業作用承擔省、市、區企業服務重點工作,積極服務高新技術、工程技術等企業,促進市場主體新增,促進規上企業創新發展的,經考核認定為年度區級示范服務機構、一級服務機構、二級服務機構,分別給予服務工作補貼金額8萬元、6萬元、3萬元/年。
第五條 支持服務機構創新發展。2022年起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或中小企業核心服務機構、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認定的區級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承擔省、市、區企業服務重點工作,積極服務高新技術 、工程技術等企業,促進市場主體新增,促進規上企業創新發展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資金獎勵,同類榮譽逐級申報的扣除已發放獎勵。
第三章 支持中小企業創新轉型發展
第六條 企業發展獎勵。對規下工業企業當年產值首次達到1500萬元、其他規下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加10%的企業,給予2萬元資金獎勵;對當年新入規企業,工業產值(工業企業為產值、其他行業企業為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加15%的企業,給予5萬元資金獎勵。
第七條 貸款貼息補貼。對年度正常還款的企業生產經營性銀行貸款,按貸款金額給予2%的貼息,單個企業年度貼息總額不超過10萬元。補助對象為年度經濟貢獻10萬以上且上年度銀行貸款總額在200萬元以上的規上中小微企業,已申報過貼息的貸款不得重復申報(含上級部門申報)。
第八條 榮譽資質獎勵。2022年起新認定通過的國家、省、市級“小巨人”企業,積極發揮示范帶頭作用,按月完成運行監測數據填報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補貼/家,逐級申報的,扣除已發放獎金。
第九條 技術創新“破零倍增”獎勵。支持中小微企業實現發明專利“破零”,促進工業新興優勢產業鏈發展,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完成技術創新專利成果轉移,推進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模式的集成應用,對實現發明專利破零或倍增、核心專利技術產品年度銷售收入200萬元以上的“破零倍增”標桿中小微企業每一戶一次性獎勵10萬元。
第四章 支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供給
第十條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三高四新”戰略,針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上市輔導、投融資、數字化應用、品牌能力提升、工業設計等方面需求,每年向中小企業服務機構購買一定的深度公共服務提供給中小企業,開展專題訓練營、公益大診斷等專項深度服務活動。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嚴格執行剛性預算,本辦法年度兌現金額不得突破專項資金預算總額,如年度通過評審總金額突破專項資金預算,則按比例折算。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生效前的雨花區同類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企業不得重復享受同類政策,每年同一扶植對象所獲得的扶植獎勵資金原則上不超過其年度區級經濟貢獻。
第十三條 本辦法從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關于《雨花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雨花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雨花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雨政發〔2022〕35號)(下稱《辦法》),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一)組織機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由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實施,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區相關單位為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工信局。
(二)工作職責。(1)領導小組負責牽頭組織《辦法》及《實施細則》的起草、修訂、解釋工作;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報告有關工作,提請審議批準有關重大事項。(2)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協調、落實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兌現等工作。(3)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區相關單位參與《辦法》及《實施細則》的制定工作,負責相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審核工作,協助做好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兌現等工作。
二、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申報與審核
(一)申報初審:雨花經開區,各街鎮指導、督促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獎補對象在規定時限內填寫有關表格及申報資料,做到應報盡報,同時對接相關部門對申報資料和申報對象當年是否被發現存在安全、質量、環保等嚴重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推薦至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復審: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對申報資料進行聯合復審。區發改局審核企業是否有失信記錄,區科技局審核是否屬于科技型中小企業,區工信局審核申報材料是否齊全規范,區市監局審核企業的法人資格,區統計局審核是否屬于規上中小微企業,區稅務局審核年度稅收,區應急局等部門審核企業是否存在安全、質量、環保等嚴重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
(三)審定:復審合格的,報領導小組審議,審議通過后報區委、區政府有關會議審定。
三、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章第四條支持區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建設。
新認定的區級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承擔省、市、區企業服務重點工作且積極服務高新技術、工程技術等企業的,當年給予一次性建設經費補貼10萬元。服務機構充分發揮專業作用承擔省、市、區企業服務重點工作,積極服務高新技術、工程技術等企業,促進市場主體新增,促進規上企業創新發展的,經考核認定為年度區級示范服務機構、一級服務機構、二級服務機構,分別給予服務工作補貼金額8萬元、6萬元、3萬元/年。
1、認定條件:注冊在雨花區內,經主管部門備案,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總資產50萬元以上,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專職服務人員不少于5人,年度經備案開展主管部門重點工作相關公益服務活動不少于10場,年度服務區高新技術、工程技術企業不少于20家。
2、考核條件:已認定區級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深度參與(深度參與是指作為第一主辦單位或第一承辦單位、第一協辦單位開展專題服務活動或積極承擔相關工作任務)并完成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重點工作任務分別不少于5項、3項、1項;年度經備案舉辦公益服務活動分別不少于30場、20場、10場,開展專題服務活動年服務區企業數量分別不少于150家、100家、50家(含規上企業分別不少于15家、10家、5家;為小巨人企業或高新技術、工程技術企業等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服務分別不少于8家、5家、3家;服務新增企業分別不少于60家、50家、40家)。
申報材料:1、政策兌現申報表;2、服務機構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3、固定經營服務場所證明復印件(房產證、租賃合同、租賃發票);4、財務年度審計報告(需提供加蓋鑒證業務防偽標識的原件并附審計機構營業執照);5、申報對象信用承諾書及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PDF版與紙質版);6、企業實繳稅收證明;7、公司人員花名冊及社保繳納證明;8、開展相關服務和工作的證明材料(文件通知、照片、新聞報道、總結、合作協議及企業服務滿意度調查表等)。
第二章第五條支持服務機構創新發展。
2022年起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或中小企業核心服務機構、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認定的區級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承擔省、市、區企業服務重點工作,積極服務高新技術 、工程技術等企業,促進市場主體新增,促進規上企業創新發展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資金獎勵,同類榮譽逐級申報的扣除已發放獎勵。
認定條件:申報年度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或中小企業核心服務機構、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認定的區級中小企業服務機構(重點服務東塘商圈科技型中小企業),年度經備案主辦、承辦或承擔4項以上有影響力的中小企業公益服務活動或工作,年度服務區高新技術、工程技術企業不少于10家,服務區新增企業不少于100家。
申報材料:1、政策兌現申報表;2、服務機構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3、固定經營服務場所證明復印件(房產證、租賃合同、租賃發票);4、財務年度審計報告(需提供加蓋鑒證業務防偽標識的原件并附審計機構營業執照);5、企業實繳稅收證明;6、相關資質認定的文件(復印件);7、開展相關服務和工作的證明材料(通知、照片、新聞報道、總結、合作協議及企業服務滿意度調查表等);8、申報對象信用承諾書及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PDF版與紙質版)。
第三章第六條企業發展獎勵。
對規下工業企業當年產值首次達到1500萬元、其他規下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加10%的企業,給予2萬元資金獎勵;對當年新入規企業,工業產值(工業企業為產值、其他行業企業為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加15%的企業,給予5萬元資金獎勵。
認定條件:注冊在雨花區內,企業具備法人資格,證照齊全,積極參與省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的相關活動和工作。
申報材料:1、政策兌現申報表;2、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3、固定經營服務場所證明復印件(房產證、租賃合同、租賃發票);4、財務相關年度審計報告(需提供加蓋鑒證業務防偽標識的原件并附審計機構營業執照);5、申報對象信用承諾書、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PDF版與紙質版);6、企業實繳稅收證明;7、參與相關工作的證明材料。
第三章第七條貸款貼息補貼。
對年度正常還款的企業生產經營性銀行貸款,按貸款金額給予2%的貼息,單個企業年度貼息總額不超過10萬元。補助對象為年度經濟貢獻10萬以上且上年度銀行貸款總額在200萬元以上的規上中小微企業,已申報過貼息的貸款不得重復申報(含上級部門申報)。
認定條件:注冊在雨花區內,企業具備法人資格,證照齊全,貸款為年度新簽約并到賬的企業生產經營性銀行貸款及存量貸款續貸后貸款金額增加部分,積極參與省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的相關活動和工作。
申報材料:1、雨花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貸款貼息申請表;2、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3、固定經營服務場所證明復印件(房產證、租賃合同、租賃發票);4、財務年度審計報告(需提供加蓋鑒證業務防偽標識的原件并附審計機構營業執照);5、申報對象信用承諾書、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PDF版與紙質版);6、企業實繳稅收證明;7、申報佐證材料(如貸款合同、還款憑證等);8、參與相關工作的證明材料。
第三章第八條榮譽資質獎勵。
2022年起新認定通過的國家、省、市級“小巨人”企業,積極發揮示范帶頭作用,按月完成運行監測數據填報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補貼/家,逐級申報的,扣除已發放獎金。
認定條件:注冊在雨花區內,企業具備法人資格,證照齊全,積極參與中小企業“破零倍增”、“兩上三化”等省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重點工作和活動,促進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申報材料:1、政策兌現申報表;2、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3、中小企業生產經營運行監測平臺數據填報佐證材料;4、申報對象信用承諾書、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PDF版與紙質版)。5、企業實繳稅收證明;6、專精特新“小巨人”相關認定資料;7、參與相關工作的證明材料。
第三章第九條技術創新“破零倍增”獎勵。
支持中小微企業實現發明專利“破零”,促進工業新興優勢產業鏈發展,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完成技術創新專利成果轉移,推進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模式的集成應用,對實現發明專利破零或倍增、核心專利技術產品年度銷售收入200萬元以上的“破零倍增”標桿中小微企業每一戶一次性獎勵10萬元。
認定條件:注冊在雨花區內,企業具備法人資格,證照齊全。
(一)“破零”企業
1、企業建立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年度內首次獲得發明專利授權且新增發明專利授權2項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2、企業研發投入有效增長,上年度研發投入20萬元以上。
?3、企業擁有核心自主發明專利產品,專利產品年度銷售收入200萬元以上,產品利潤和稅收保持同步增長,市場前景良好。
(二)“倍增”企業
1、創新基礎好。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擁有有效授權發明專利5件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5%。
2、創新能力突出。企業研發投入有效增長,上年度研發投入40萬元以上,年度內新增3項以上發明專利授權。
3、創新成果轉化應用效果明顯。企業擁有核心自主發明專利產品,專利產品年度銷售收入200萬元以上,經濟效益同步增長,市場前景良好。
申報材料:1、政策兌現申報表;2、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3、固定經營服務場所證明復印件(房產證、租賃合同);4、財務相關年度審計報告(需提供加蓋鑒證業務防偽標識的原件并附審計機構營業執照);5、公司人員花名冊及社保繳納證明;6、申報佐證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實現發明專利破零或倍增、核心專利技術產品的相關證明、企業專利證書、研發投入憑證、成果轉化成效及標桿示范案例、省級以上科技成果獎證書、省市級相關榮譽證書);7、企業實繳稅收證明;8、申報對象信用承諾書、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PDF版與紙質版)。
第四章第十條政府購買公共服務。
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三高四新”戰略,針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上市輔導、投融資、數字化應用、品牌能力提升、工業設計等方面需求,每年向中小企業服務機構購買一定的深度公共服務提供給中小企業,開展專題訓練營、公益大診斷等專項深度服務活動。
資格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條件及滿足領導小組辦公室采購需求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
雨花區2022年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兌現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大力實施強省會戰略,落實“四個爭當”“三升三降”要求,推動高質量發展,奮力建設全國一流現代化強區,結合我區實際,遵循實事求是、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并重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本指南。
二、兌現依據
1、《雨花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雨政發〔2022〕35號)及實施細則;
2、區政府有關批示。
三、時間安排
2023年8月1日 —— 2023年10月27日
四、工作步驟
本次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兌現工作分六個階段進行,即籌備動員階段、申報階段、初審階段、復審階段、審議階段、政策兌現階段。
(一)籌備動員階段(8.1-8.5)
1、召開2022年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兌現工作部署會議,發放雨花區2022年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兌現工作相關資料。
2、初審責任單位(雨花經開區、各街鎮)向轄區內企業宣傳《雨花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雨政發〔2022〕35號)及實施細則,發放申報表格等資料。
(二)申報階段(8.7-8.12)
申報單位根據《2022年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兌現工作責任分解表》(詳見附件3)中注明的條款責任分工,按屬地向初審責任單位提出申請,初審責任單位指導、督促申報單位填寫有關表格及申報資料,做到應報盡報。
申報時間截止日期為:2023年8月12日(星期五)下午4:00,逾期不再受理。
(三)初審階段(8.14-8.25)
1、雨花經開區、各街鎮嚴格按照政策兌現辦法及實施細則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并于8月18日(星期五)下午4:00之前報送初審結果。
2、各初審責任部門根據職能職責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并于8月25日(星期五)下午4:00之前報送初審結果。
(四)復審階段(8.26-9.28)
1、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會審、復審等工作,根據初審資料,整理提出擬受獎企業名單并會同雨花經開區、區政府辦、區發展改革局、區科技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統計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稅務局等相關單位進行受獎資格復審查和現場審核。
2、各初審責任單位根據現場審核組的日程安排,做好現場審核的聯絡工作。
3、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復審和現場審核情況,提出獎勵名單。
(五)審議階段(9.29-10.27)
區委、區政府有關領導和會議審議,審查不合格的,退回申報資料并由初審責任單位作好解釋。
(六)政策兌現階段
區財政局將兌現資金指標下達至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責任單位按屬地原則收集獎勵對象收款收據、營業執照復印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交由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撥付資金。如企業發生更名等情況,需另附說明。
五、注意事項
1、各初審責任單位應對申報對象報送的資料自留一份,用于審計、巡察等工作備查。
2、初審責任單位應該嚴格對照《雨花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進行審核,票據、合同及有關資料復印件必須清晰,金額核算應達標;資料不清晰或金額未達標,應及時通知申報對象補充提交。未能在初審階段提交齊全的,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予受理。
3、如遇特殊情況須暫停(延時)資金撥付的,應由獎勵對象所在地初審責任單位提交書面材料,注明暫停撥付原因及延期時限,報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財政局,并在11月底前書面告知是否達到撥付條件,未書面告知或未達撥付條件的,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呈報區人民政府后,由區財政局按預算指標收結余規定處理,且不再予以安排。
4、經查實,須收回兌現獎勵資金的,應由企業所在地初審責任單位提交書面材料,注明收回原因,報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呈報區人民政府后,交辦初審責任單位追回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