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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貿業獎補!2022年東湖高新區促進商貿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事項及所需材料
2022年東湖高新區促進商貿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事項及所需材料如下,看完本文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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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范圍:抖音短視頻運營推廣、網站關鍵詞運營推廣、項目申報、工商財稅、股權設計、軟件開發、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專利商標版權軟著、科技成果評價)
一、支持范圍
本次申報針對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且符合政策規定的相關事項。
二、申報事項及所需材料
共性材料:營業執照復印件、承諾書(見附件)
各兌現條款所需材料:
(一)支持汽車銷售企業創新業務模式。對2022年1月1日以來,年零售額不低于5000萬元且增速不低于東湖高新區當年社零額目標增速的限額以上汽車銷售企業,在東湖高新區每新增一個城市展廳、體驗中心且承諾經營年限不低于3年,按年度租金的30%給予一次性房租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年零售額不低于1億元且增速不低于東湖高新區當年社零額目標增速的限額以上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在東湖高新區每新增一個交付中心且承諾經營年限不低于5年、稅收和銷售數據納入東湖高新區核算,按年度租金的30%給予一次性房租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1.?支持對象:限額以上汽車銷售企業。
2.?申報材料:城市展廳、體驗中心、交付中心的營業執照、租賃合同、發票、支付憑證。其中,城市展廳、體驗中心、交付中心的統計、稅務關系均在東湖高新區。
(二)支持商業運營主體招引商貿企業。2022年1月1日以來,商業運營主體每引進一家商貿企業并納入限額以上統計,當年或次年社零額規模達到2000萬元以上,按照5萬元/家的標準給予商業運營主體一次性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支持對象:東湖高新區商業運營主體。
2.?申報材料:商業運營主體提供企業名單、商務合同,社零額規模由統計部門提供依據。
(三)鼓勵大中型超市落戶東湖高新區。對2022年1月1日以來在東湖高新區新開業的大中型超市,納入限額以上統計的第一個自然年度銷售額不低于3000萬元,且年銷售額增速不低于東湖高新區當年社零額目標增速的,按照當年租金的40%給予房租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150萬元,連續補貼2年。
1.?申報對象:限額以上大中型超市企業。
2.?申報材料:租賃合同、發票、支付憑證等。
(四)鼓勵商貿企業參與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對2022年1月1日以來,限額以上商貿企業當年新增門店在東湖高新區商業配套不足的社區、園區,按照5萬元/店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同一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在東湖高新區內新增24小時營業的連鎖門店,按照2萬元/店的標準給予額外一次性運營補貼,同一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企業對新增直營門店的稅收和銷售數據需納入東湖高新區核算,對新增加盟門店的銷售數據需納入東湖高新區核算。
1.?支持對象:限額以上商貿企業。
2.?申報材料:新增門店營業執照復印件、租(購)房合同、開業證明(銀行流水)、24小時營業證明資料(收入流水等)、合并核算報表等。
(五)對2022年1月1日以來,銷售額(營業額)增速超過東湖高新區當年社零額目標增速的限額以上批發、零售、餐飲品牌連鎖企業新開門店給予補貼。新開單個直營門店面積達到50平方米、200平方米、1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補貼,加盟門店按照直營門店的50%給予補貼,同一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企業對新增直營門店的稅收和銷售數據需納入東湖高新區核算,對新增加盟門店的銷售數據需納入東湖高新區核算。
1.?支持對象:限額以上批發、零售、餐飲企業,新增門店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沿街門面、園區門面、前置倉(閃電倉)等類型的實體店鋪。
2.?申報材料:新增門店營業執照復印件、租(購)房合同、開業證明(銀行流水)、合并核算報表等。
(六)對2022年1月1日以來,國際、國內知名零售、餐飲品牌企業在東湖高新區開設華中首店、湖北首店、武漢首店、東湖高新區首店、武漢旗艦店(創新概念店)并納入限額以上統計的,分別給予品牌企業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1.?支持對象:零售、餐飲首店、旗艦店(創新概念店)品牌企業。
2.?申報材料:首店、旗艦店(創新概念店)證明,招商合同、發票、租金支付憑證。
(七)支持商貿企業集中收銀。傳統市場和商貿企業在2022年1月1日后首次實現集中收銀,納入限額以上統計后第一個自然年度銷售額達到2億元,按集中收銀實際投入的5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支持對象:限額以上商貿企業。
2.?申報材料:集中收銀改造方案、施工合同、發票、支付憑證。
三、有關說明
1.所有申報材料請加蓋公章并膠裝,一式兩份。
2.申報內容須客觀真實,企業申報資料提交后,將對企業進行現場核查。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取消補助或獎勵資格并列入失信企業黑名單。因材料不全、復印件不清晰無法辨識、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無關材料導致無法核定補貼(獎勵)金額而造成的損失,由申報單位自行負責。
3.本次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20日17: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