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2023年恩施州省級建筑節能以獎代補資金實施項目申報范圍、對象及條件
恩施州省級建筑節能以獎代補資金實施項目申報范圍、對象及條件如下,恩施州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恩施州省級建筑節能以獎代補資金實施項目申報范圍、對象及條件如下,恩施州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咨詢熱線:15855199550或19855109130(v同)
一、申報范圍
(一)建筑節能能力建設。建筑節能監管、建筑節能關鍵技術研究、建筑節能關鍵技術研究、設備與產品開發、技術規范標準制定、建筑能效檢測等。
(二)試點示范工作推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綠色建筑、健康建筑等試點示范工程獎勵;綠色建筑標識認定與管理等。
(三)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包括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獲得綠色星級標識或綠色生產標識的綠色建材推廣應用,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綠色生產與評價標識,墻體材料革新等。
(四)公共建筑節能。包括新建公共建筑的節能管理,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及能效公示工作,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與監測平臺、監控設施的運行維護,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等。
二、項目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申報對象:各項目業主單位。
(二)申報條件:對申報截止日之前依法定程序實施完成的屬于申報范圍內的項目。
三、申報所需材料
(一)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申請表;
(二)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
(三)項目實施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取得列入示范項目的需提供證明文件,取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需提供標識證書,進行節能改造的需提供相關施工合同(票據)及改造前后對比照片及改造明細等。
四、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實事求是,不得虛報,一經查實將取消申報資格,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
(二)獎補資金下達后,必須按規定使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對出現問題的單位,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三)已享受國家或省、州、市(縣)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四)根據《湖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相關內容,獲得星級綠色建筑示范、綠色建筑集中區示范、超低能耗綠色建筑示范的項目優先分配;
(五)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30日,逾期申報無效。申報資料一律用A4紙打印,一式兩份,電子版發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