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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獎勵!武昌區支持樓宇經濟發展申報對象、申報獎勵補貼
今天小編將帶大家了解一下武昌區支持樓宇經濟發展申報對象、申報獎勵補貼有關內容,武昌區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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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原則
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關于樓宇經濟發展部署要求,充分發揮樓宇經濟支持政策的引導和激勵作用,重點從自持和整體運營、招商引企、安商穩商、稅收貢獻、特色樓宇打造、物業管理、升級改造、工作配合等方面實施政策扶持,促進武昌樓宇經濟發展。
二、支持對象
本意見所涉及的支持對象是指:經認定的武昌轄區內,建筑面積在 2 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商務樓宇的投資主體或運營管理企業。相關企業需在武昌區進行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并承諾在武昌區合法、存續經營 10 年以上。
三、支持內容
(一)自持和整體運營獎勵1. 鼓勵自持。對 2019 年 1 月 1 日后投入運營樓宇,三年內投資主體自持運營產權面積達到 70% 以上,按其自持部分(不含房地產企業)年度區級實際貢獻 10%,給予樓宇投資主體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自享受該支持政策之日起,5 年內不得出售。地產類項目在其土地掛牌條件中明確了自持商務樓宇的不在獎勵范圍,其超過承諾條件的自持商務樓宇部分,經認定予以支持。2. 鼓勵收購已散售商務樓宇統一運營。社會資本購買轄區散售樓宇,首次將樓宇自持比例提高到 70% 以上,按其自持部分(不含房地產企業)年度區級實際貢獻的 10%,給予投資主體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自享受該支持政策之日起,5 年內不得出售。3. 鼓勵統一租賃運營。對整合分散產權商務樓宇空間達到樓宇總建筑面積的 30%、50%、70%,且合同期 5 年以上并統一對外運營的,按其運營部分樓宇所招租的入駐企業年度區級實際貢獻的 3%、5%、8%,給予運營管理企業最高不超過 8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招商引企獎勵1. 對商務樓宇自主引進世界 500 強企業、中國 500 強企業、中央企業、中國民營 500 強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超過 50 億美元的跨國公司,在武昌區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管理武漢市以外 3 家以上分支機構(含子公司、分公司)的投資、財務、運營、營銷等功能性機構 , 且在武昌區年納稅總額達到 500 萬元以上的,經認定后給予樓宇運營管理企業相應獎勵。新引進首次進入武漢市的世界 500 強企業的功能性機構的,給予 60 萬元一次性獎勵;新引進上述其他類型企業的功能性機構的,給予 50 萬元一次性獎勵。新引進上述企業與國內外高等院校或者知名科研機構合作,在我區設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產業研發機構的,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樓宇累計獎勵不超過 300 萬元。2. 對商務樓宇自主新引進中國服務業 500 強企業、獨角獸企業以及符合武昌區“1+8”產業發展規劃的其他重點企業,且企業落戶當年營業收入規模達到 5000 萬元以上或年度納稅額達到 500 萬元以上的 , 按引進企業年度區級實際貢獻的 10%,給予樓宇運營管理企業一次性獎勵,累計獎勵不超過 100 萬元。3. 鼓勵整租。樓宇引進的上述第 1、2 條所述企業,租賃面積在 1萬平方米(含)以上、5000平方米(含)-1萬平方米、2000平方米(含)—5000 平方米的,按每家分別給予樓宇運營管理企業 10 萬元、5 萬元、3 萬元獎勵。4. 樓宇引進的上述第 1、2 條所述企業,實繳注冊資本在 1 億元(含)以上、5000 萬元(含)—1 億元的,或以外商投資企業形式注冊,實繳注冊資本(含等值外幣)在 2000 萬美元(含)以上、1000 萬美元(含)—2000 萬美元的,按每家分別給予樓宇運營管理企業 10 萬元、5 萬元獎勵。
(三)安商穩商獎勵年度納稅額 1000 萬元以上或對區域經濟指標起較大支撐作用的重點存量企業,且與樓宇運營管理企業續簽租約不低于 3 年的,按每家 5 萬元給予樓宇運營管理企業獎勵。
(四)稅收貢獻獎勵商務樓宇年度納稅總額(不含房地產企業)首次達到 1 億元、5億元、10 億元,分別給予樓宇運營管理企業 100 萬元、150 萬元、25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不予累計、補足差額)。
(五)優質特色樓宇打造獎勵鼓勵打造優質特色樓宇。樓宇提出申請,被列入武昌區特色樓宇培育計劃,經認定為優質特色樓宇(樓宇產業發展方向符合武昌區產業發展規劃,樓宇企業入駐率、屬地注冊率、屬地納稅率均達到 70%以上,樓宇主導產業集聚度達到 70% 以上), 且樓宇年度納稅規模達到 5000 萬元以上的,給予樓宇運營管理企業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 , 并積極推薦評選市特色樓宇。此后,在樓宇整體入駐率不低于 70% 的前提下,上述主導產業集聚度占比較上一年每增加 5%,追加給予樓宇運營管理方一次性獎勵 10 萬元,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產業集聚度:主導產業關聯企業數量占入駐企業總數 70% 以上,或者主導產業企業使用面積占樓宇總使用面積的 70% 以上,或產值占入駐企業總產值 70% 以上)。
(六)物業管理獎勵1. 鼓勵商務樓宇聘請品牌物業服務企業 ( 引進“房地產五大行”或者五星級樓宇物業管理公司 ) 整體經營管理,投資主體自持比例達到 70% 以上,且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有效期為三年及以上的商務樓宇,經認定,連續三年每年給予樓宇運營企業 10 萬元獎勵。2. 鼓勵商務樓宇物業服務企業規范管理現有商務樓宇。樓宇物業服務企業在服務期間不斷提高物業服務水平 , 經認定,達到樓宇物業五星級、四星級服務標準,且積極協助區政府開展樓宇企業信息統計,且樓宇企業入駐率、屬地注冊率、屬地納稅率提高到 70% 以上的,分別給予樓宇物業服務企業 8 萬元、5 萬元一次性獎勵。
(七)升級改造獎勵1. 支持存量樓宇改造更新。對投入使用 10 年以上,樓宇企業入駐率、屬地納稅率、屬地注冊率達到 70% 以上,且上年度樓宇納稅總額達 2000 萬元以上的商務樓宇,實施建筑功能、立面外形等整體更新,進行智能化建設和信息系統等相關設施擴容升級,提升改造節能環保和電梯、消防、安防監控等設備,新建或改擴建公共停車場、立體停車樓等配套設施,當年累計實際投資額在 100 萬元以上、且使用性質不變的,按設施改造項目實際投資額(以審計結果為準)的 10% 給予樓宇運營管理企業補助,同一樓宇累計不超過 100 萬元。2. 樓宇產權所有人或運營管理企業投資建設或改擴建員工食堂、員工健身房、公共會議室等配套設施,用于滿足樓宇企業員工就餐、運動、會議等公共需求的,按實際投資額(以審計結果為準)的 20%給予最高不超過 40 萬元建設補貼。
(八)樓宇工作配合獎勵樓宇運營管理企業在樓宇內設立樓宇經濟綜合服務站,配合區政府做好實時動態統計、監測樓宇入駐、招商等情況,高質量完成武昌區樓宇經濟信息管理平臺相關數據錄入更新,并積極協助區政府將樓宇企業入駐率、屬地注冊率、屬地納稅率均提高到 70% 以上,無重大金融風險,經認定,給予樓宇運營管理企業每年 5 萬元獎勵。
四、兌現程序
(一)資金來源本意見所涉及資金由區財政局統籌保障。
(二)兌現流程支持政策兌現原則上每年集中兌現一次,由區商務局負責支持政策申請的統籌實施。具體流程為:樓宇向屬地街道提交書面申請、承諾書等相關資料,街道辦事處將初審意見報區樓宇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經相關部門據實評估審核,報區政府決策通過后,由區企業和人才服務中心統一辦理。
五、監督落實
(一)本意見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及上級相關文件不一致的,以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及上級相關文件為準。
(二)本意見所指樓宇年度納稅額,是指樓宇內企業(不含房地產企業)屬地入庫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產生的稅收總額。
(三)企業通過弄虛作假獲得政策支持,或在承諾期內工商、稅務關系從武昌轉出的,或出現其他任何違反獲取獎勵的限制性條件的情形時,將取消政策支持資格,若支持政策已兌現,已享受獎勵需按原發放途徑予以全額退還。享受獎勵期間,若發生股權變動、注冊地址或名稱變更等事項,應及時書面告知屬地街道及區樓宇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備案;樓宇企業在承諾期內工商、稅務關系從武昌轉出的,已享受獎勵需按原發放途徑予以全額退還。
(四)對符合本意見支持的對象,同時又符合其它相關產業政策支持條件的,按就高且不重復原則予以實行。獲得獎勵的涉稅支出由企業或個人承擔。本辦法所列獎勵類別可同時享受,同一類別下只選擇其中一條。
(五)商務樓宇出現重大金融風險,對政府有關部門的依法處置不支持不配合的,取消該樓宇當年度政策申報資格;若支持政策已兌現,已享受獎勵需按原發放途徑予以全額退還。
(六)本意見由武昌區樓宇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我區此前出臺的相關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