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20條獎補!四川天府新區打造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申報補貼要求政策措施指南
根據四川天府新區打造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申報補貼要求政策措施指南,以下將為大家盤點關于20條獎補,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聯系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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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區關于加快打造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在推進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上同時發力,加快構建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的成果轉化體系,不斷做優做強創新策源轉化核心功能,著力打造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為西部(成都)科學城和成渝(興隆湖)綜合性科學中心建設提供有力支撐,結合四川天府新區實際,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一章推動成果源頭有效供給
第一條支持以重大任務為牽引的成果產出。鼓勵新型研發機構和科技企業積極承擔國家和省部級科研任務,加速形成重大科技成果。對牽頭獲得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自然基金項目立項的,按照實際到位資金的50%給予單個項目不超過500萬元配套支持;對獲得省重大科技專項、省重點研發計劃、省自然基金項目立項的,按照實際到位資金的20%給予單個項目不超過100萬元配套支持。同一單位每年累計獲得國家、省級項目配套支持經費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科創和人才局)
第二條支持以市場需求為牽引的技術攻關。支持新區重大創新平臺發布科研項目合作指南,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帶資進組”,預先投入資金支持科研院所開展基礎成果的“接力開發”“轉化預研”,加速成果驗證、轉化和產業化,按照企業實際投入的20%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聚焦主導產業遴選關鍵核心技術需求,發布“揭榜掛帥”攻關榜單,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聯合出題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共同揭榜,擇優評選一批技術競爭力強、成果產業轉化前景好的創新聯合體,按照企業實際投入的2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責任單位:科創和人才局)
第三條培育以成果轉化為導向的新型研發機構。支持“雙一流”大學、國家級科研院所等高水平創新主體領辦一批以頂尖團隊為核心、成果轉化為導向的新型研發機構,推動高校院所優質成果到新區孵化轉化,根據科研條件需求、人才引進規模、科研成果產出等因素綜合評審后,采取量身定制方式給予建設和運營支持。(責任單位:黨群工作部,新經濟局、科創和人才局)
第二章強化成果吸納主體培育
第四條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轉化。根據新區產業發展需求,面向全國遴選引進一批國家級科技獎勵成果、重大科技計劃立項項目成果在新區落地轉化,支持新區國家級創新平臺核心技術成果就地轉化。對通過成立項目公司實施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按照“先投后股”方式給予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資助,并對入駐國有平臺公司載體的轉化項目給予不超過1000平方米場地租金補貼。(責任單位:新經濟局,科創和人才局、財政金融局、天府科創投公司)
第五條支持創業團隊實施成果轉化。鼓勵高層次人才團隊開展產業化項目,經評審認定,按照“先投后股”方式,給予團隊所在企業累計最高500萬元資助。對在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等高質量國賽、省賽中獲獎并落地新區的項目,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創業扶持,對在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獲獎并落地新區的項目(團隊),給予最高20萬元創業扶持。對達到上述條件的創業團隊,參照現有孵化器管理辦法給予載體保障。(責任單位:科創和人才局,黨群工作部)
第六條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鼓勵科技企業進一步加大研發投入,提升成果轉化應用能力,對年度研發投入增量超過100萬元的高新技術企業、納統“四上”企業,分別按新增部分的5%、10%給予最高200、500萬元補貼。支持科技企業梯度發展,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補,對規上企業首次培育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和首次復審認定通過的再給予5萬元獎補,對新備案的瞪羚企業給予50萬元獎補。(責任單位:科創和人才局)
第七條支持科技企業吸納轉化成果。鼓勵科技企業通過技術轉讓、許可等方式廣泛吸納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到新區轉化,根據實際發生的技術交易額的10%給予每年最高100萬元技術吸納補貼。(責任單位:科創和人才局)
第三章強化成果轉化平臺支撐
第八條建設成都科創生態島創新轉化平臺。加快推進成都科創生態島要素聚集和服務提質,支持展覽展示、評估咨詢、轉化交易、企業孵化、金融服務等科技服務機構集中入駐,對入駐機構給予不低于50%的場地租金補貼。支持科技服務機構舉辦或承辦以成果轉化為主題的賽事、論壇、項目路演、對接交流等活動,對取得主管部門備案的,按照實際投入的50%給予每場活動最高10萬元資助。(責任單位:科創和人才局,成都天投集團)
第九條支持技術服務平臺提能發展。支持企業建設開放共享的技術創新平臺,對新獲批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等國家級創新平臺,給予20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給予50萬元獎勵。鼓勵新區科研院所和科技企業使用國家超級計算成都中心高性能算力服務,按照實際支付算力服務費用的30%給予每年最高100萬元“算力券”補貼。(責任單位:新經濟局、科創和人才局、發展和經濟運行局)
第十條支持建設中試驗證平臺。支持科研院所、龍頭企業、專業服務機構等圍繞主導產業布局建設一批開放式概念驗證、中試熟化平臺,經評審,按照平臺設備購置費用的30%給予累計不超過1500萬元新建補貼。對經認定的中試驗證平臺,按照平臺年度服務性收入的20%給予每年最高100萬元運行補助。對推動經中試、驗證的成果落地新區轉化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經評審,擇優給予平臺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科創和人才局)
第十一條支持打造孵化轉化載體。引導孵化服務機構市場化專業化發展,鼓勵科研院所、龍頭企業、國有平臺公司聯合專業孵化服務機構領辦一批垂直領域科技企業孵化器,按照適應性改造費用50%且每平方米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給予最高200萬元開辦補貼。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孵化器,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備案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科創和人才局)
第四章推動成果供需高效對接
第十二條支持技術轉移機構提能發展。鼓勵科研院所設立技術轉移辦公室、技術轉移中心等專職機構,推動科技成果與產業、企業需求有效對接。支持技術轉移機構專業化、規范化、市場化發展,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轉移機構,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補助。對年度服務新區企事業單位10家以上、完成技術合同登記成交額超過1000萬元的,給予20萬元運營補助。(責任單位:科創和人才局)
第十三條支持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建設。鼓勵技術轉移機構和新型研發機構等企事業單位培養技術經紀人、科技咨詢師,對新增培養初、中、高級或相應等級技術轉移人才的,分別按照培訓費用的30%、40%、50%給予補貼,單個主體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20萬元。支持能力水平高、業績貢獻突出的技術轉移人才申報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人才支持政策。(責任單位:科創和人才局,黨群工作部)
第十四條支持建設技術應用場景。圍繞新區重點產業方向,鼓勵企業面向“人工智能+”“5G+”等領域投資建設一批應用場景,對從區內注冊企業采購關鍵設備、系統軟件和解決方案且年度采購額達到300萬元的,按年度采購額的5%給予應用場景投資方每年最高50萬元建設資助。對通過應用場景項目形成的新產品,依托政府宣傳平臺協助推廣。(責任單位:新經濟局)
第五章強化成果轉化金融保障
第十五條擴大投資基金規模。設立科創生態基金群,聚焦重點科研領域和主導產業方向設立一批專業化子基金,構建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全周期投資體系。鼓勵政府產業引導母基金設立的子基金“投新、投早、投小、投硬”,母基金存續期滿后可將超額收益的20%分配給管理人,優先用于獎勵管理團隊,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鼓勵新區國有企業優化薪酬分配機制,結合母基金存續期滿后的超額收益情況,對專注于投向科技成果轉化的母基金管理團隊給予獎勵。(責任單位:財政金融局、天府科創投公司,成都天投集團)
第十六條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商業銀行在新區設立科技支行,制定專項信貸計劃,為科技企業和創業團隊實施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提供融資服務。發揮天府新區債權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撬動作用,對合作銀行向新區中小微科技企業提供貸款產生的損失,由擔保公司、資金池與合作銀行共同承擔,最高可按照70%比例進行代償。(責任單位:財政金融局)
第十七條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建立科技成果貸款貼息機制,支持科技企業和創業團隊融資發展,對通過天府新區債權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獲得銀行貸款的,按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算利息金額的30%給予單筆最高10萬元補助。對以知識產權質押方式向金融機構融資的,按其評估費、擔保費、貸款利息的20%給予一次性資助,單個單位當年資助總額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財政金融局、市場監管局,成都天投集團)
第六章優化成果轉化體制機制
第十八條深化科技成果權屬改革。全面推廣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前非資產化管理改革,支持科研單位職務科技成果不納入國有資產管理體系,由科研單位自主進行單列管理。支持科研單位探索科研人員將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以現金出資方式入股科技型企業,通過“技術入股+現金入股”轉化科技成果。對成功推動職務科技成果在區內落地轉化的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按照每項成果5萬元、年度最高20萬元給予改革激勵。(責任單位:科創和人才局)
第十九條完善科研團隊激勵機制。支持科研院所建立以成果轉化績效為核心的收入分配體系,健全績效工資動態調整、單位內部分配激勵、績效工資單列薪酬等制度。鼓勵全國高校院所科研團隊帶成果在直管區創辦、領辦科技企業,按照實繳注冊資本額的10%給予最高20萬元創業激勵。對實現創新產品產業化推廣并上規納統的,按照企業當年該產品銷售收入的3%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科創和人才局,項目招引部門)
第二十條優化國有企業考核機制。支持新區國有企業加大力度服務創新,對國有企業承擔實施市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引進科技領軍人才、投資中試平臺、建立境內外研發中心等符合在當期確認的研發費用,視同利潤進行考核。支持國有創投企業實行差異化、周期性考核,對嚴格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及合規經營責任仍產生投資損失的,不按項目單獨考核經濟效益。(責任單位:財政金融局)
第七章附則
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1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支持范圍為稅收和統計關系均在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符合直管區主導產業和科技創新重點方向的科技企業、科技服務機構及科研事業單位。申報本政策的企事業單位應守法守信規范經營,依法履行統計填報義務,且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事故。
本政策措施相關條款與直管區其他政策相重復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擇優不重復享受。對與新區管委會或相關部門簽訂“一企一策”“一院一策”協議的企事業單位,相關政策以協議為準。
本政策由四川天府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具體實施細則由新區相關部門另行制定發布。本政策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支持數量及資金安排以申報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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