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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檔升級!荊門市促進建筑業加快發展申報獎勵支持措施解析
荊門市促進建筑業加快發展申報獎勵支持措施解析如下,荊門市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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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扶持建筑業發展機制
1.組建建筑業發展服務中心。以建筑產業現代化管理辦公室為基礎,組建建筑業發展服務中心,增加建筑業發展研究、服務等職能。通過該中心整合房產協會、建筑業協會等力量,搭建住建領域政策咨詢、行業服務平臺和市內外工程信息發布平臺。(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建立重點企業名錄庫。開展“建筑強市”創建活動,建立建筑業重點企業名錄庫,對名錄庫名單實行動態管理,每年組織選定并公布。對實現年度建筑業產值5億元以上(含本數,下同)、在荊門市域外實現年度建筑業產值1億元以上、穩定吸納本地市民就業100人以上的建筑業企業,或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特別貢獻的建筑業企業,依照相關規定,報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后,予以通報表彰,并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或就業補貼;對積極申報建筑業產值的納統企業,一并予以表彰獎勵。(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統計局)
3.強化行業人才支撐。積極開展校(院)企合作,共建行業培訓基地和定向人才培養基地,引導更多年輕人進入建筑行業。組織開展繼續教育培訓,邀請部、省專家對建筑法規、規范、施工新工藝等進行培訓,鼓勵我市建筑企業人員參加各類資格、職稱考試并獲得相應資格和職稱。加大建筑業人才引進力度,對注冊到我市建筑企業的一級建筑師(結構師、建造師、造價師)以及正高職工程師等,在企業服務滿三年,可享受我市人才引進相關政策。大力弘揚工匠精神,開展“名師(工匠)選樹”,倡導“名師授徒”,持續開展職業技能大賽和“技能大比武”活動,對獲得第1—3名人員,由住建部門授予“技術標兵”稱號,在職稱晉升時可享受加分政策;獲得第4—6名人員,授予“技術能手”稱號。(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根據企業需求適時舉辦銀企對接活動,拓寬建筑企業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針對建筑企業的個性化金融產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推行差別化授信政策,對經營狀況好、信譽度高、還貸能力強的建筑企業,開展施工合同融資貸款等業務。拓寬抵押物范圍,支持建筑企業將符合信貸條件的土地使用權和廠房、工程設備、股權等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住建局、各商業銀行)
5.營造重視建筑業發展的濃厚氛圍。堅持每年召開一次高規格的全市建筑業發展大會。建立市領導包聯幫扶建筑企業機制,定期到一級(甲級)及以上資質建筑企業走訪調研,現場協調解決企業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市政府分管領導帶隊走訪在市外承攬業務的建筑企業,協調解決企業在當地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搭建我市招商引資企業與建筑企業對接平臺,為本市建筑企業參與工業廠房等建設項目創造更多機會。(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招商局)
二、支持建筑企業提檔升級
6.發展建筑業總部經濟。積極引進市外高等級資質大型建筑業企業到我市落戶,對遷入我市的特級(綜合)、一級(甲級)施工總承包資質建筑業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0萬元、200萬元的獎勵。對遷入我市的特級(綜合)、一級(甲級)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其在我市設立區域型總部、功能型總部或獨立法人子公司的,在申請總部辦公、科研培訓建設用地時,可享受我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招商局)
7.鼓勵企業升級增項。全力扶持優勢建筑企業提升資質、增項發展,采取“一對一”“點對點”幫扶、開設綠色通道等措施,主動為企業提供便利性服務。鼓勵建筑企業通過產權制度改革或采取控股、參股等方式組建大型企業集團,申報建筑施工總承包特級(綜合)、一級(甲級)資質。對獲得施工總承包特級(綜合)、一級(甲級)資質的建筑企業,連續3年按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地方留存部分,分別給予60%、40%、30%的獎勵。積極支持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企業直接申請相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到2025年,力爭全市特級(綜合)、一級(甲級)資質建筑業企業分別達到1家、24家,具備工程總承包項目(EPC)建設能力的建筑業企業達到1—2家,年產值超50億元的建筑業企業達到1—2家,年產值超10億元的建筑業企業達到5家以上;全市建筑業總產值達到340億元以上,年均增長率20%以上;建筑業增加值增速超全市GDP增速2個百分點以上。(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政府各平臺公司)
8.支持建筑企業特色發展。支持中小型建筑企業適應市場需求變化,走專業化、精細化發展道路,向鋼結構、機電安裝、電子與智能化、裝飾裝修、特種工程等特色方向發展,提升競爭力、產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培育一批專業特色優、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專業化企業。鼓勵建筑企業與國內知名品牌公司開展戰略合作,依托頭部品牌發展具有專業特色的施工企業。鼓勵勞務企業與大型央企、國企合作建立勞務用工基地。推動大型建筑業企業與專業、勞務企業加強合作,共同參與大中型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審批局)
9.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鼓勵投資咨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企業采取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建設單位進行全過程發包,支持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筑及應用BIM技術的項目帶頭實行全過程工程咨詢,并將實施全過程咨詢的項目列入重點服務對象。(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審批局)
10.優化市場發展環境。搭建我市建筑市場信息管理系統,開展信用等級評定,將評價結果運用于行政審批、招標投標、監督抽查、評優評先、工程擔保等方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設立除投標、質量、農民工工資和履約保證金外的其他保證金。企業所交保證金應按規定和約定及時返還,不得拒絕或拖延。堅決打擊建設領域強攬工程、強買強賣建材、強租設施設備等擾亂建筑市場正常秩序的違法行為。及時處理工程建設過程中工程款支付、材料款拖欠、質量投訴等各類案件。加強勞資糾紛調處化解,嚴厲打擊惡意欠薪、惡意討薪等行為。(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三、激勵建筑企業發展壯大
11.大力推行工程總承包。政府投資項目或國有企業投資項目應帶頭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裝配式建筑全部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鼓勵社會投資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資項目或國有企業投資項目,要做好前期論證和深化設計,以財政評審為依據,堅決杜絕施工過程中隨意變更設計,節約工程投資。鼓勵本地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工程總承包項目的競標。對本地建筑企業不能單獨承攬的工程項目,引導本地企業與外埠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競標。到2025年,力爭全市工程總承包項目比率達到新開工項目的50%。(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審批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12.實時修正建筑材料信息。建筑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要根據國內經濟形勢變化,及時開展建筑材料信息調研工作,修正建筑材料信息價格。如遇疫情等特殊情況,建筑材料變動幅度較大時,每半月調整一次價格信息。(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13.規范工程價款結算。嚴格執行工程預付款制度,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結算方式足額向承包單位支付工程款。推行合同履約評價機制,定期開展合同履約檢查,并向社會公布檢查結果。財評、審計部門加強政府投資工程前期和后期評審工作,住建部門加強工程建設的事中監管,確保工程質量優良、投資節約。(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審批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
14.支持建筑企業“走出去”。建立建筑企業“走出去”工作協調機制,搭建行業發展交流平臺和市外工程信息發布平臺,組織建筑企業赴市外參加交流推介活動。在市場潛力較大的地區,依托駐外骨干企業設立聯絡站,積極做好協調服務工作。相關部門對赴外地承接業務的本市建筑企業,在辦理誠信證明、保證金(保函)或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等業務時提供簡便快捷服務,支持企業開拓外埠市場。(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稅務局等)
15.鼓勵企業爭創精品工程。對全市范圍內獲得湖北省建筑優質工程(楚天杯)、湖北省市政示范工程、湖北省優質建筑裝飾工程(裝飾楚天杯)的建筑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全市范圍內獲得中國建設優質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的建筑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同一工程獲得多個獎項的,按最高獎項給予獎勵。到2025年,力爭全市有20個以上項目獲得省“楚天杯”、國家級優質工程獎,并實現“魯班獎”零的突破。(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
16.創新市場監管機制。落實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指導督促企業完善工程質量和安全保證體系。加強市場、現場“兩場聯動”,堅決遏制和依法處置串標、圍標、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無證施工、以包代管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依法處置“僵尸”企業,逐步形成比例協調、優勢互補的產業格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17.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建筑行業協會黨組織建設,提高公信力,建立與建筑業發展相適應的協調機制和服務體系。支持行業協會組織自律檢查、學習交流、宣傳推介、教育培訓等活動,及時反映企業訴求,反饋政策落實情況。依托市政府駐外機構,加強與駐地政府、部門和企業的溝通協調,推介我市優勢企業,為企業開拓外地市場提供服務。(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政府駐外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