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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漢經開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資金補助申報條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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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任務
推進農業標準化示范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合格準出、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追溯等制度有效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穩定運行,充分發揮應有作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幸福”,確保全區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三品一標”農產品認證數量穩步增加,地理標志農產品得到有效保護,品牌農產品市場知名度和影響力不斷擴大,促進全面鄉村振興。
二、基本原則
(一)誠實守信原則。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要依法建立生產記錄和進銷貨臺賬,遵守禁限農藥管理規定,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實行檢測合格準出制度和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無拖欠農民土地流轉金、法人賬戶被凍結等重大問題。
(二)公開透明原則。補助項目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農業標準化生產經營示范項目要按照基本條件自下而上開展申報,補助結果采取相關方式予以公開。
(三)先建后補原則。農業標準化生產經營示范由項目申報主體按照農業標準化建設有關要求建設,在規定的時間完成項目建設,驗收合格后按相應標準給予獎補;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上傳數據按平臺系統數據予以補助,農產品“三品一標”認證按證予以補助。
三、 支持范圍、對象
(一)支持范圍。農業標準化生產經營示范、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農產品“三品一標”認證。
(二)支持對象。注冊登記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的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協會、家庭農場,納入武漢市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管理的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以下統稱“企業”),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
四、補助標準
(一)落實農產品質量追溯制度補助
街道監管站綜合考核評分排名第一名補助3.5萬元,第二名補助3萬元;企業綜合考核評分排名第一名補助3萬元、第二名、三名各補助2萬元,第四名補助1.5萬元,第五名補助1萬元。
對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單位,按2023年追溯信息上傳數量占40%、追溯信息上傳天數占30%、標準化生產和追溯制度落實情況占30%權重進行綜合考評。(追溯信息考核以市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記錄數據為準,追溯系統運行情況見附件2-1、附件2-2,考評辦法另行制定)。
(二)“三品一標”認證
1.新增認證補助標準:每個產品證書補助2萬元,每家企業最高補助15萬元。
條件: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間,對獲得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認證的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認證機構認證的且在市、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備案的有機產品,農業農村部認證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等,按產品證書的個數對其所屬的生產經營主體和單位給予補助。
2.續展標準:每個產品證書補助2萬元,每家企業最高補助15萬元。
條件: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間,對按時完成綠色食品續展任務的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按獲得綠色食品證書的個數予以補貼。
3.展示補助標準:湖北省內的補助2萬元、湖北省外的補助3萬元。
條件:2023年參加部、省綠色食品展示展銷會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進社區活動的綠色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按參加企業的個數予以補貼。
(三)新建農業標準化生產經營示范補助
每家標準化企業補助10萬元(實施方案另行制定)。
五、資金額度及分配
2024年市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資金52萬元。其中,“三品一標”農產品認證16萬元,實施農業標準化生產追溯制度16萬元,新增標準化生產企業補助20萬元(見附件1)。
六、 有關要求
(一)加強項目管理。區農業農村局項目管理口負責項目組織實施和管理,要結合實際制定項目及補助資金的考核評分辦法及實施農業標準化示范建設方案,“三品一標”農產品認證與續展核實工作。明確補助標準,按程序盡快將補助資金落實到位。街道負責標準化項目的審核申報及監督項目進度。
(二)加強資金監管。加強對項目及補助資金的統籌、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避免因資金滯撥、緩撥影響項目進度、建設質量和實施效果。發現項目資金及補助資金被滯留截留、虛報冒領、擠占挪用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加強信息報送。項目及補助資金完成后,在2024年11月底前將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及補助資金落實情況報市局有關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