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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各區縣服務業領軍企業認定獎勵補貼時間、對象指南
本文整理了武漢市各區縣服務業領軍企業認定時間、認定對象、認定條件等有關內容,武漢市想要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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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詢熱線:15855199550(v同)
一、認定時間
第二條 市服務業領軍企業認定工作按照自愿申請、集中 評審、公平公正、擇優認定的原則,每年開展一次。通過認定的市服務業領軍企業,其資格自認定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
第三條 市服務業領軍企業認定工作在市服務業工作領導 小組的領導下, 由市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設在市發改委, 以下簡稱“市服務業辦”) 牽頭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充分 發揮行業主管部門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第二章 認定對象
第四條 市服務業領軍企業認定范圍主要包括金融服務業、商貿服務業、物流服務業、旅游服務業、創意設計服務業、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商務服務業、科技服務業、健康服務 業等九個重點領域。具體如下:
( 一 ) 金融服務業: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
( 二 ) 商貿服務業:零售業,批發業,餐飲業;
( 三 ) 物流服務業:倉儲,運輸,綜合服務;
( 四 ) 旅游服務業:旅行社,景區,飯店;
( 五 ) 創意設計服務業:工程設計 (建筑景觀設計、基礎 設施設計、工業設施設計) ,工業設計,數字創意 (動漫游戲);
( 六 )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基礎軟件及信息安全,行 業應用軟件及解決方案,系統集成和軟件服務外包,互聯網及 大數據,集成電路設計;
( 七 ) 商務服務業:會展,人力資源,法律,廣告,咨詢 服務;
( 八) 科技服務業:知識產權服務,檢驗檢測認證服務, 技術推廣和應用服務;
(九) 健康服務業:第三方獨立檢驗檢測服務,第三方獨 立健康體檢服務,有害生物防制服務。
第三章 認定條件
第五條 在武漢市域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納入本市統 一核算,企業主營業務符合本實施細則規定的重點行業領域。
第六條 企業經營狀況良好,實力強,發展潛力大,有較高的資質和較好的業績,在國內或省內同行業中處于先進水平。 第七條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規范,未產生不良信用記錄。
第四章 認定方法
第八條 認定基礎指標及權重。市服務業領軍企業認定標 準主要依據企業規模、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及企業的成長性,具體指標和權重如下:
( 一 )企業年度營業收入情況:1. 營業收入規模:權重 45%; 2. 營業收入較上年增速:權重 5%。 (保險業營業收入為年度保費收入)
( 二 ) 企業年度在漢納稅情況:1.納稅總額:權重 45%;2. 納稅總額較上年增速:權重 5%。
第九條 計分辦法。企業總分由企業基礎得分和附加分兩 項得分合并計算:
( 一 ) 企業基礎得分。包括企業年度營業收入規模及增速、 年度在漢納稅總額及增速等 4 項指標,每個企業基礎得分按百 分制計算,為 4 個單項指標得分總和。
( 二 ) 企業附加分。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結合各細分行業 的特點,設置一定特色評價指標,即申報企業獲得國際、國家 相關行業權威資質、權威獎項等,特色評價指標要兼具公平性、 可量化、易核查。 附加分總計 10 分, 由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 明確加分事項內容及計分辦法,報市服務業辦備案,并由各部門負責特色評價指標的審核認定工作。
第十條 認定時序及名額。每年在九大領域中選取 10 個細 分行業開展市服務業領軍企業認定,對申報企業總分進行排序, 原則上每個細分行業取排名前 3 的企業認定為市服務業領軍企 業;年度行業申報企業數量低于 10 家的,按照排序認定 1 家領 軍企業。
第五章 認定程序
第十一條 發布公告。市服務業辦負責制定認定公告,根 據政府采購程序,選定第三方審查機構,及時向社會發布。各 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做好本行業的認定宣傳工作及重點企業的政 策知曉等配合工作,推薦引導當年度認定細分行業頭部企業參 與認定。
第十二條 第三方審查。第三方機構負責對參與認定的企 業資料進行審查,計算基礎得分報市服務業辦和各行業主管部 門。
第十三條 擬定名單。各行業主管部門對第三方審查結果 提出審核意見并形成企業附加分,綜合得出企業總分后以正式 文件報市服務業辦,市服務業辦綜合各部門意見后審定入圍名 單,同時進行公示公告。
第十四條 發布授牌。公示通過后,市服務業辦負責將市 服務業領軍企業名單進行發布,并以市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授牌。
第六章 支持政策
第十五條 對認定為市服務業領軍企業 ( 以下簡稱“市領軍 企業”) 的, 由市服務業辦統籌協調給予以下支持政策:
( 一 ) 給予 30 萬元一次性獎勵。
( 二 ) 對具備下達中央、省預算內資金補助條件的項目,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中央、省預算內投資資金支持。
( 三 ) 搭建市領軍企業學習交流平臺,組織領軍企業參加 各類培訓,優先推薦參加省服務業“五個一百”評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