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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高新區/太倉市眾創空間備案申報獎補政策內容以及其對應的申報條件
以下是關于蘇州市/高新區/太倉市眾創空間備案項目的申報認定獎補政策內容以及蘇州市/高新區/太倉市眾創空間備案獎補的申報條件內容。
以下是關于蘇州市/高新區/太倉市眾創空間備案項目的申報認定獎補政策內容以及蘇州市/高新區/太倉市眾創空間備案獎補的申報條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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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高新區/太倉市眾創空間備案申報獎補
(一)蘇州市
1、對當年新備案、納入科技服務業統計名錄的眾創空間,給予最高50萬元獎補。其中,張家港、常熟、太倉、昆山的獎補經費由蘇州市財政和眾創空間注冊地區財政按1:2比例分擔;
2、已備案的國家、省級眾創空間可納入市級眾創空間管理體系;符合市級眾創空間條件的,經備案后可申請獎補。
(二)蘇州市/高新區
1、新備案的國家眾創空間、省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60萬元、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逐級獲得備案的,獎勵差額部分。
2、新備案的區級專業化眾創空間、區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逐級獲得備案的,獎勵差額部分。
3、每年對區內眾創空間組織考核評估,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根據評價結果給予不同檔次的績效獎勵,每家眾創空間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新獲備案的區級眾創空間當年不重復享受績效獎勵。對于連續兩年績效評價不合格的,取消其區級資格。
(三)蘇州市/太倉市
1、認定獎補:對獲得國家、省級、蘇州市級認定(備案)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獎補;對獲得科技部備案的星創天地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省級備案給予10萬元獎勵。獎補額度按眾創空間2017年起認定(備案)文件進行獎補:國家給予50萬元獎補、省級給予30萬元獎補、蘇州市級給予20萬元獎補,同一眾創空間獎補額度按照不同級別就高補差,總額度不超過50萬元。上級認定(備案)文件要求本級配套時,獎補金額按照上級文件要求配套金額執行,不再另行發放獎補資金,且獎補金額不超過同級別市級獎補額度;
2、績效補助:根據上級部門對眾創空間的績效考核結果和要求實施補助,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時間不超過3年。上級部門未開展績效考核的,市科技局依照國家、省、蘇州市級眾創空問的認定標準組織專家對眾創空間從認定年度起進行績效考核,績效評價為優秀的,給予20萬元獎勵;績效評價為合格的,給予10萬元獎勵;績效評價為不合格的,不予獎勵,時間不超過3年;
3、舉辦活動獎勵:支持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開展人才沙龍、創業輔導、交流聯誼、產學研對接等各類創業創新服務活動,舉辦活動獎,勵采取事先備案,事后審核制度,經備案并通過審核的活動給予不超過實際支出20%的獎勵,每個眾創空間運營主體每年累計不超過20萬元;
4、社會投資獎勵:對創業孵化成果顯著的運營主體給予獎勵,企業、項目在孵期間獲得社會投資機構投資的,按實際到位投資額的5%予以獎勵,每個運營主體每年累計不超過50萬元。
蘇州市/高新區/太倉市眾創空間備案申報條件
(一)蘇州市
1、在我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運營的機構;
2、擁有一支結構合理、較為穩定的運營團隊,團隊人員不少于3人,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管理能力及服務能力;
3、運營時間不少于半年(以注冊時間為準,截至2020年3月1日),擁有3年以上場所使用權,在孵企業、團隊(個人)不少于20家(個),其中企業占比不少于30%;
4、擁有完善的運營管理制度,包括企業、團隊(個人)入孵評估、畢業與退出機制、導師制度等;
5、創新創業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間、網絡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并提供以下服務功能:
(1)眾創空間(含虛擬孵化平臺)為創客提供互聯網開源硬件平臺、開放實驗室、加工車間、產品設計輔導、供應鏈管理服務和創意思想碰撞交流等空間;
(2)集聚天使投資等金融資源,提供投資路演、股權眾籌、投資融資、階段性收購并購等服務,幫助企業、團隊(個人)解決投融資需求不少于2項;
(3)聘請創業成功的領軍人才、本土企業家、天使投資人、知名專家等擔任創業導師不少于2人,提供創業培訓、創業輔導、創投對接等服務;
(4)舉辦“會、展、賽、課、營”等活動,每年不少于3場;提供產品發布、市場開拓、項目推介、國際合作、媒體宣傳等服務,每年服務數量不少于50家(人)次;
(5)提供業務代理、技術支持、信息支撐、法律援助,為在孵企業和創業團隊(個人)領取和兌現蘇州市科技創新券等服務。鼓勵眾創空間圍繞優勢專業領域,為創客提供貼合產業特點的專業化、特色化的集成式服務。
6、眾創空間在孵企業和創業團隊(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創新創業激情和開拓創新精神,研發方向、目標產品符合新興產業發展方向,能形成自主知識產權;
(2)申請進入眾創空間的企業,成立時間一般不超過12個月;
(3)在孵時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如在孵團隊(個人)在此期間注冊成企業可適當放寬到24個月;
(4)企業注冊地和研發、辦公場所須與本眾創空間注冊地一致。
(二)蘇州市/高新區
(1)申請備案區級眾創空間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高新區注冊,設立專門運營管理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托科技企業孵化器、龍頭骨干企業、科研院所、高校、創業投資或金融機構建設;
2、正式運營時間滿6個月;
3、在孵企業、創業團隊(個人)數不少于10家(個),其中企業不少于5家。
4、擁有職業孵化服務隊伍,至少3名具備專業服務能力的專職人員,聘請至少3名專兼職導師,形成規范化服務流程。
5、擁有3年及以上場地使用權,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同時須具備公共服務場地和設施。提供的創業工位和公共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眾創空間總面積的75%。
①公共服務場地是指眾創空間提供給初創企業和團隊(個人)共享的活動場所,包括公共接待區、項目展示區、會議室、休閑活動區、專業設備區等配套服務場地。
②公共服務設施包括免費或低成本的互聯網接入、公共軟件、共享辦公設施等基礎辦公條件。
6、擁有完善的運營管理制度,包括企業、團隊(個人)入孵評估、畢業與退出機制、導師制度等。有明確的發展方向和中長期盈利模式,圍繞投資管理、科技成長、產業培育等核心內容運行發展,發展規劃符合高新區科技創新發展導向;有規范健全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7、應具備為入駐創業團隊和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功能,設立或簽約合作設立面向創業團隊和企業的創業種子資金或投資基金,額度不低于100萬元,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1個實際投資項目案例。
8、舉辦“會、展、賽、課、營”等活動,每年不少于3場;提供產品發布、市場開拓、項目推介、國際合作、媒體宣傳等服務,每年解決各類服務需求不少于50次。
(2)申請備案高新區級專業化眾創空間,除滿足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以服務科技型創新創業為宗旨,以高新區戰略新興產業為重點,能夠緊密對接實體經濟,聚焦某一細分產業領域,且該領域內入駐的創業團隊和創業企業數占眾創空間內所有入駐創業團隊和創業企業總數的50%以上。
2、具備完善的專業化研究開發和產業化條件,能夠提供低成本的開放式辦公空間,具有專業化的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模型加工、中試生產等研發、生產設備設施和廠房,并提供符合行業特征專業領域的技術、信息、資本、供應鏈、市場對接等個性化、定制化服務。
3、具有開放式的互聯網線上平臺,集成或整合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創新資源、產業資源以及外部創新創業等線下資源,實現共享和有效利用。
(3)眾創空間在孵企業和創業團隊(個人)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研發方向和目標產品應符合高新區新興產業發展方向;
2、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本眾創空間場地內;
3、入駐在孵企業應是新注冊在眾創空間內的企業;從高新區外引進的企業,入駐時成立時間一般不超過12個月;
4、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18個月,如在孵團隊(個人)在此期間注冊成企業可適當放寬到24個月。
(三)蘇州市/太倉市
1、眾創空間的運營主體為注冊在本市的企事業單位;
2、在本市申報并被上級部門認定(備案)為國家、省級、蘇州市級的眾創空間;
3、投資我市眾創空間內企業巳實際到賬的、在證監會備案的基金公司或社會投資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