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2023年武漢市科技副總服務中小微企業申報條件、服務時間、獎勵
2023年武漢市科技副總服務中小微企業申報條件、服務時間、申報獎勵等有關內容整理如下,有任何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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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詢熱線:15855199550(v同)
一、目標任務
重點圍繞光電子信息、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生命健康、高端裝備、北斗、量子信息、軟件與信息安全、人工智能與類腦科學、大數據和現代種業等產業,從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選派300名左右科技人才,對口擔任中小微企業“科技副總”,幫助解決技術難題,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培養創新人才,促進科技成果就地轉化,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選派來源和資格條件
“科技副總”從省內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中選派,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政治素養好、專業能力強,具有吃苦奉獻精神和服務基層意愿、能夠適應基層工作環境;
(二)一般應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擁有發明專利、專利技術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創新成果產業化;
(三)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
(四)近3年內無任何不良記錄。
尚在服務期內的“科技副總”不得申報。
三、服務時間和工作方式
?“科技副總”每批服務期2年。選派人員以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兼職服務企業,突出服務質效,原則上每月服務時間不少于7天。
四、選派程序和工作安排
(一)征集企業需求。省經信廳指導各地圍繞五大優勢產業、新興產業和現代種業,突出制造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兼顧農業現代種業優勢特色企業,組織征集企業“科技副總”需求和技術創新難題。(3月5日前完成)
(二)推薦專家人選。省經信廳在對各地企業需求進行甄別基礎上,確定納入省級活動的需求清單,并推送至相關高校院所,商請推薦專家人選。專家所在單位綜合考慮企業需求和人才專長,研究推薦專家人選。(3月31日前完成)
(三)供需方對接確認。省經信廳將高校院所推薦的專家有關情況點對點向地方和企業反饋,由地方、企業與專家進一步溝通對接,確認匹配契合度和合作意向。(4月15日前完成)
(四)確定選派人選。省經信廳根據各地征集需求數量占全省需求總量的比例,確定各地選派“科技副總”的名額,指導各地明確企業和選派專家匹配名單后報送,省經信廳會同省委人才辦聯合印發選派名單。(4月25日前完成)
(五)人選到崗履職。省經信廳指導各地組織企業與專家合作簽約,督促企業銜接專家到崗履職,“科技副總”到企業開展技術服務。
(六)做好跟蹤服務。省經信廳指導各地做好2023年“科技副總”到崗服務的銜接和配套支持工作,充分發揮“科技副總”作用,及時跟蹤了解服務情況,實行雙月調度,宣傳有關典型經驗,解決有關問題。
五、支持措施
(一)經費支持。服務期內給予每名“科技副總”工作保障經費5萬元(按年度、分兩次撥付至“科技副總”個人賬戶)。
(二)評價引導。選派人員的人事與工資關系保留在原單位,職務晉升、職稱評聘等不受影響。選派人員在服務期內工作情況和取得的科研創新成果、產生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價值貢獻,作為其在派出單位晉職、職級、評聘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重要依據。
(三)發展激勵。選派人員促成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可按技術合同標額的一定比例享受地方資助;為地方引進和舉薦急需緊缺人才,可申領地方獎勵;允許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按規定兼職兼薪、按勞取酬。對服務成效顯著的專家進行宣傳推介,并適時通報表揚。
六、有關要求
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做好第四批“科技副總”需求和創新難題需求征集工作,指導企業找準問題、明確要求、提準需求,以實現“對接匹配準、工作推進實、服務成效好”的目標。鼓勵有條件的市州,同步組織開展地方“科技副總”選派工作,需求一并征集,專家一并推薦,因名額有限未入選省級“科技副總”名單的專家,各地可直接確定為地方“科技副總”人選。要加強“科技副總”履職的配套服務保障,用好用足專家資源,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要加強宣傳謀劃,及時發掘優秀典型,積極宣傳為企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專家典型,營造科技人才服務企業的良好氛圍。
請各地抓緊組織本地企業認真填寫相關需求,于3月5日前匯總行文(含電子版)報送省經信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