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2023年襄陽市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專項申報條件、程序及獎勵
2023年襄陽市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專項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獎勵補貼等有關內容如下,襄陽市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2023年襄陽市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專項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獎勵補貼等有關內容如下,襄陽市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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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科學規范管理襄陽市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專項,根據《襄陽市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襄陽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方案》《中共襄陽市委辦公室 襄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級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專項項目(以下簡稱攻關專項)是指著力解決制約我市現代產業體系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問題的項目,圍繞產業創新發展急需的關鍵技術、關鍵零部件、關鍵材料和重大裝備,集中資源有針對性持續開展攻關突破,力爭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識產權,實現核心技術自主可控。
第三條??攻關專項的實施遵循以下原則:
(一)突出重大戰略決策。圍繞襄陽都市圈高質量發展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區域性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二)突出目標導向。聚焦事關襄陽都市圈現代產業發展的重大科技創新需求,發揮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引導激發全社會創新動能。
(三)突出系統推動。著力推動“政產學研金服用”協同創新,支持行業龍頭骨干企業牽頭,整合創新平臺、高校院所、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有效集聚技術、人才、資金等創新要素。
(四)突出改革創新。注重項目組織管理方式的改革創新,尊重科研規律,科學高效推進項目實施管理。
第四條??市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聯席工作小組負責攻關專項的遴選、評價和管理,具體工作由市科技局承擔。市委組織部負責對項目承擔團隊給予綜合支持,市財政局是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部門,市科技局是攻關專項的業務主管部門。
第二章??專項定位及申報條件
第五條??攻關專項的定位是圍繞產業轉型升級、新興產業培育和未來產業謀劃,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產出一批自主創新技術和產品,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商用,增強我市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和整體競爭實力,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專項重點面向創新能力和成果轉化能力強的企業、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
第六條??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為在襄陽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鼓勵行業龍頭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申報和實施項目。
(二)項目申報單位應建有省級以上研發平臺,具有項目實施的基礎條件、完成項目必須的人才條件、技術裝備、資金投入能力和規范的管理制度。
(三)項目申報單位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含)-1億元(不含),其上年度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不低于5%;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及以上,其上年度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不低于3%。
(四)申報項目符合攻關專項定位要求,具有技術創新性和可行性,通過項目實施能產生良好效益。
(五)項目實施周期一般為兩年,原則上不超過三年。同一項目已獲得市級財政科技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或變相重復申報。
第七條??支持額度和撥付方式:
(一)資助額度。每個項目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25%。根據項目評審結果分為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三檔。對特別重大、優質的項目,經市政府同意可按“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二)撥付方式。分兩期撥付:第一期,項目立項之后撥付全額補助資金的60%;第二期,項目驗收后,驗收結果合格的項目撥付剩余40%的資助資金,驗收結果為結題和不合格的項目,剩余40%的資助資金不再撥付。
第三章 項目申報程序
第八條??項目申報程序如下:
(一)建立項目儲備庫。常年征集項目入庫建議,經專業機構和專家咨詢團隊審核后入庫,每年滾動更新。
(二)編制申報指南。市科技局對照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圍繞全市重大戰略需求和產業發展的核心技術需求,結合項目儲備庫中的優質項目,形成年度重點支持領域,編制申報指南,提出申報要求。
(三)發布申報通知。市科技局向社會公開發布申報通知及指南,開展受理工作。
(四)形式審查。市科技局根據項目的學科領域、研究內容和項目類別,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的合規性進行形式審查。
(五)專家評審。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進行同行評議和項目評審論證。
(六)實地核查。對項目實施進行現場實地核查。
(七)確定擬立項項目。市科技局根據項目評審論證意見以及實地核查情況,確定擬立項項目,并征求市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聯席工作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意見。
(八)項目公示。對擬立項項目進行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
(九)報市政府審定。市科技局將擬立項項目報市政府審定。
(十)項目立項。市政府批復同意后,市科技局與承擔單位簽訂項目任務書。
(十一)經費撥付。市科技局會商市財政局,按照相關規定撥付經費。
第九條 對于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圍繞產業發展短板、重大民生需求等確定的重大研究項目,項目目標任務明確、組織實施要求較高,可采取定向委托方式,委托本領域國家級戰略科技力量,或龍頭企業聯合科研院所和高校力量牽頭實施項目。
第十條 鼓勵項目承擔團隊吸收海外高層次人才、“杰青”“優青”等優秀人才。對承擔顛覆性、革命性重大技術攻關項目的項目承擔團隊,可在享受“1+7”人才政策的基礎上,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綜合支持。
第四章 項目管理
第十一條 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實施單位須按照項目任務書等文件中確定的內容組織項目實施。項目立項后,原則上不對項目主要實施內容進行調整。因實施環境和條件發生重大變化,需對計劃任務進行重大的調整、改變,應及時報市科技局批準。
第十二條??市科技局實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務,加強項目推進情況調度,按期組織專家依據項目進展情況開展跟蹤評估。無特殊原因逾期不申請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不得申請新的市級科技計劃項目。
第十三條??項目承擔單位對項目資金的使用負主體責任,應視情況對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對項目承擔單位在預算編報、資金撥付、資金管理和使用、驗收、監督檢查等環節存在違規行為的,應當嚴肅處理。市科技局視情況輕重采取約談、通報批評、暫停項目撥款、終止項目執行、階段性或永久取消項目承擔單位項目申報資格等措施,并將有關結果向社會公開。
第十四條??項目驗收以項目任務書為主要依據,注重對任務書約定標志性成果的質量和影響進行評價,突出其在服務我市重大戰略、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關鍵問題、支撐引領行業產業發展中發揮的作用。
第十五條??項目實施完成后,由項目承擔單位向項目推薦單位提出驗收申請,并按規定提交科技報告和項目驗收材料,經項目推薦單位審核同意后上報。市科技局組織驗收專家組,依據項目任務書所確定的研究內容和考核指標開展驗收。
第十六條??項目承擔單位或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在項目任務書約定的到期時間后3個月內提出驗收申請,確需提前驗收的,提前時間不超過半年。因客觀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研究任務的項目,承擔單位應在任務書約定的實施期結束前至少60日提出申請,經項目推薦單位審查同意后,報市科技局審批。若無不可抗力因素,項目延期最長一般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項目承擔單位應對財政補助經費實現專賬核算管理,并嚴格按預算執行,項目實施完成后,對經費到位及使用情況進行審計。采取現場驗收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一般須委托符合財政部門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項目經費專項審計報告。項目下設課題的,各課題分別按規定進行經費審計并作為項目經費審計的基礎和依據。
第十八條??建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科研容錯機制。對于因不可抗力或科研探索失敗未達到驗收條件,但開展了實質性研發活動并取得了一定研究進展和階段性成果,且經費使用合規的項目,由項目承擔單位向項目推薦單位提出結題申請并提交結題報告,經項目推薦單位審核并報市科技局同意后,予以結題處理,登記備案但不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襄陽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和市級財政科技計劃項目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