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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獎補,蘇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補助申報條件要求材料流程
關于“蘇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補助”的申報問題,包括申報條件、申報要求、申報材料和申報流程。對認定的企業最高可享受100萬獎勵補貼。詳情可咨詢熱線解答。
關于“蘇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補助”的申報問題,包括申報條件、申報要求、申報材料和申報流程。對認定的企業最高可享受100萬獎勵補貼。詳情可咨詢熱線解答。
政策解答指導熱線:15005600923
蘇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補助申報好處
1、按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年度對蘇州市區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實際發放額的1.5%給予補貼,主要用于充實風險準備金,對可能發生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損失進行補償;
2、貸款獎勵的標準為當年對蘇州市區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實際發放額的1%。上述二項合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蘇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補助申報條件
辦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的蘇州市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獎勵補貼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項目需履行完畢。
蘇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補助扶持標準
按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年度對蘇州市區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實際發放額的1.5%給予補貼,主要用于充實風險準備金,對可能發生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損失進行補償;貸款獎勵的標準為當年對蘇州市區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實際發放額的1%。上述二項合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蘇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補助申報材料
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補貼和獎勵,需提交以下資料:
1.蘇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扶持資金申請表;
2.借款合同、知識產權質押合同等原始資料(主合同中如包含保證或擔保合同,需同時提供相關資料);
3.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的證明材料(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書);
4.貸款發放憑證資料;
5.如對專利進行評估,需提供評估報告。
蘇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補助申報流程
1.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將申請材料(紙質件一式兩份)提交至江蘇國際知識產權運營交易中心(簡稱“江蘇國知中心”),并將蘇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扶持資金申請表和統計明細表電子版(見附件2、3)發送至郵箱;
2.江蘇國知中心將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材料經初審后,提請人行蘇州市中心支行審核,人行蘇州市中心支行審核通過后,組織專家對紙質申請材料進行評審;
3.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財政局對專家評審結果進行會審,對結果進行公示;
4.公示無異議后,市財政局將審定后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扶持資金通過區財政局撥付到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
蘇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扶持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扶持對象。對依法設立并經營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的蘇州市銀行業金融機構,經自主申報并審批通過后,給予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專項補貼和獎勵。
第二條、扶持標準。按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年度對蘇州市區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實際發放額的1.5%給予補貼,主要用于充實風險準備金,對可能發生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損失進行補償;貸款獎勵的標準為當年對蘇州市區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實際發放額的1%。上述二項合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三條、申報材料要求:
(一)蘇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扶持資金申請表(補貼、獎勵);
(二)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副本);
(三)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合同、借款合同等原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復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原件審核后退回。
第四條、申報及審批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本機構在上年度發放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進行認真統計核實,于每年2月底前向納稅所在地知識產權局提交申請,并提供有關材料(申報材料一式三份,附電子文件);經納稅所在地知識產權局初審后,于3月底前,報市知識產權局。
(二)市知識產權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三)經審核確認,市財政將審定后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扶持資金直接撥付到相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第五條、資金來源。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扶持資金列入蘇州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年度預算。
第六條、資金管理。市財政局負責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扶持資金的預算和決算管理,審定下達補貼和獎勵資金,對資金的落實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資金的使用效果進行績效評價。
市知識產權局負責協調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扶持資金申報的組織工作,并牽頭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咨詢與審核等,負責對補貼和獎勵資金的審定,配合市財政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七條、本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須按規定如實報送有關材料,不得弄虛作假,騙取、套取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扶持資金。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截留和挪用。違反規定的,除收回已撥付的補貼和獎勵資金并取消其申報資格以外,還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等規定進行處理、處罰。
第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條、本辦法由蘇州市知識產權局、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