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安徽省淮南市企業股權架構基本形式及設計優缺點、流程、意義
安徽省淮南市企業股權架構基本形式有哪些?股權設計優缺點包括哪些?具體申請股權流程意義整理如下,需要咨詢申請的可以聯系小編為您解答說明!
免費指導電話:15855199550/19855109130(可加v)
臥濤小編可以為您帶來關于抖音短視頻運營推廣、網站關鍵詞運營推廣、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評價、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代賬、財稅規劃、股權設計、掛牌上市、軟件開發、網站建設、網站外包定制等輔導規劃。
安徽省淮南市企業股權架構基本形式
01自然人直接架構
這種架構很好理解,就是自然人股東直接持股核心公司股權,這種公司架構有什么利弊呢?
優點:
1、股權控制力較強。個人直接持股,可以對自己名下的股權直接行使股東權利,對公司的重大事項按持股比例進行表決。
2、套現個稅可預期。自然人股東從持股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或用于投資,從持股公司借款后12個月內未歸還,以及轉讓股權所得收益等均須依法按照20%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相比其他股權架構模式下,尤其是有限合伙企業持股架構,稅率固定,套現所承擔的稅收可以預期。
缺點:
1、風險隔離的作用較弱。對目標公司而言,一旦股東出現婚姻破裂、身故以及涉訴等不確定風險,可能會因此影響公司經營的穩定性;同樣,公司經營過程中產生不確定風險,有時也會波及直接持股的自然人股東。
2、稅收籌劃的空間較小。對于長線投資者來說,每次分紅必須要繳納“股息紅利所得”,才能將資金做其他用途,稅收籌劃的空間較小。
3、股權控制力缺乏放大效應。該股權架構適用于創業初期公司,公司只有少數幾個股東,每個人承擔的責任和享受的權利清晰明確;因為套現的便利、低稅收性,也適用于股東計劃上市后快速套現的擬上市公司。
02控股公司架構
這種股權架構有兩種形式:
第一種形式是:自然人不直接持有目標公司的股權,而是利用中間控股公司架構對目標公司進行控制,可以利用股權杠桿提升對公司的控制力。
第二種形式是:創始人及其創業伙伴設立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旗下有多個業務板塊管理公司,每個業務板塊管理公司下設N家實體公司。多個業務板塊可以分別獨立運作,方便后續的上市資本運作;對于長線投資者來說,第二種形式中的持股公司享受被投資企業的分紅無須繳納“股息、紅利所得”,可以將該部分收益進行再次投資;同時,可以將部分板塊業務進行打包出售,不影響整體架構。
優點:
1、控股公司就是一種鎖鏈型股權結構,搭建持股平臺作為運營平臺管理公司,為資本運作提供更大的空間。
2、風險隔離效果更好。對創始人而言,由于有限公司設有法定有限責任機制的保護,每多一層有限公司持股平臺,都相當于多了一重隔離和保護。
3、稅收籌劃空間更大。在目標公司需要架構重組時,比如企業合并和分立,公司股東的稅收優惠政策都比個人股東更多,也有更完善的配套程序。當公司分紅到持股公司時,相應的股息、紅利等還能享受免稅優惠。
缺點:
1、該架構缺乏靈活性,不適合作為員工持股平臺,需要更加靈活的退出機制的員工持股平臺,有限合伙公司更適合。
2、該架構適合有多個業務板塊的,打算長期持股發展的家族式企業;
3、股東退出時稅負太高,存在持股公司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兩道稅負,所以并不適合未來有明確套現意圖的財務投資人。
03有限合伙企業股權架構
股權核心權能在于分紅權和表決權,錢和權可以合二為一,也可以分而治之。對于創業合伙人來說擁有表決權往往重于擁有分紅權,設立有限合伙企業持股就可以實現創業者中理想的“錢權分離”。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有限合伙企業分為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普通合伙人承擔合伙企業的無限連帶責任,享有合伙企業決議的全部表決權,但不分配財產權,即只要“權”,不要“錢”。有限合伙人不享有合伙企業的表決權,但可以享受合伙企業對外投資的財產收益權,即只要“錢”,不要“權”。因此,以有限合伙企業作為股權持股平臺,可以很好地實現財務投資者和戰略投資者的“錢權分離”。
典型的有限合伙企業股權架構形式有:
優點
1、隔離債務承擔風險
普通合伙人設為有限公司持股時,普通合伙人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由于有限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好似設有一道防火墻,隔離了實際控制人直接作普通合伙人的無限連帶責任。
2、調整靈活
如果創始人作為有限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GP ,則不能再作為有限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LP。因此,創始人成立有限公司成為有限合伙公司的 GP時,創始人還可以成為有限合伙公司的 LP ;如果需要調整普通合伙人,只需要更換持股的有限公司的股東即可;另外,有限合伙企業的自治權比有限公司大,可以將不同類型的股東(戰略投資者、高管、核心員工、親朋好友等)分類裝入不同的合伙企業,根據章程,約定不同的進入和退出機制,便于管理。
3、具有絕對的控制權
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普通合伙人參與合伙企業的具體管理,有限合伙人并不參與管理,即使普通合伙人持股1%也足以控制整個企業,這是法律賦予的強制性權利。
4、具有納稅上的節稅效應
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屬于稅收透明體,該合伙企業層面并不征收所得稅,經營收益直接穿透合伙企業,流入合伙人賬戶,僅由合伙人繳納一次稅。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按照“經營所得”繳納投資者或合伙人個人所得稅后,提取經營所得不再繳個稅。
缺點
1、在合伙企業轉讓股權時候,退出的稅率具有不確定性
由于立法的模糊性,就導致很多地方稅務局,在征管實踐中出現不一樣的執行口徑:適用財產轉讓所得,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如廣州、新疆。適用生產經營所得,征收5%-35%的個人所得稅,如上海、深圳。區分GP、LP身份,GP按生產經管所得征收5%-35%的個人所得稅,LP按財產轉讓所得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如重慶。
2、持有期的分紅收益需要納稅
企業家通過合伙企業取得被投資公司分配的股息、紅利,必須要繳納“股息、紅利所得”的個人所得稅。
因此,通過以上分析,有限合伙企業架構往往適用以下情形:錢權分離度極高的創始人股東;有短期套現意圖的財務投資人;員工持股平臺(以合伙企業作為員工持股平臺,不僅方便對股權進行管理,還有利于大股東活動更多的控制權。
安徽省淮南市企業股權架構設計優缺點、流程、意義
一、頂層架構設計原則(多層架構模式):
1、保護發起人控制權。2、同股不同權,資金與人力區分。3、股權對外融資,對內激勵。4、定崗定責,權責清晰,制定目標,規范考核。5、股權動態調整。
二、股權分配:
(一)股權性質:把股權按身份分為注冊股與分紅股(崗位股),按時間階段分為現權與期權。
(二)股東身份:發起人(核心)、投資人、上下游、中介資源、技術專家、業務骨干、員工代表。
(三)股權分配:
發起人(核心):分配注冊股,公司A內。掌握公司控制權,民主集中制,創業心態,不盈利不分紅,分工合作。股東可使用家族公司,個人代持。
投資人(個人、機構):優先使用債權融資,或給予注冊股,放于B、C平臺,做為有限合伙人LP。所有資本投資均放于資本平臺。可約定優先分紅權、清算權、股權回購條款。(例如分紅超投資2倍后,GP有權按照原股本回購股權。)
技術專家、核心骨干:關鍵崗位,漸進式導入股權,首先給予在職分紅,考察期后購買轉化為注冊股。
資源(上下游、第三方):虛擬股,根據轉化效果兌現。
員工代表:在職分紅。降低固定成本,增加浮動成本。(技術路線、人品、認同感需經生產驗證、考察)
(四)注意事項:
1、如何規避股權風險。首先絕不輕易分出股權,除非對方一定要股權。以現金獎勵為主,激勵股權需購買取得,股權不獎勵過去,股權不一成不變。
2、如何保護投資人權益。公司盈利優先分配給投資人,投資人享有優先分紅權、優先清算權、新股優先認購權。
3、依法依規、財務獨立、定期披露、科學運營,為上市做準備。
4、對內期權激勵增長,對外整合裂變。內部期權激勵必須設定考核目標和考驗期,外部股權融資不得承諾回報率!
幫助融資可以給予3%的傭金,并依法納稅做賬。
5、發起人早期不分紅,退出需被回購,權大責大,與時俱進。
三、架構搭建步驟:
(一)注冊控股實體A裝發起人,有限責任公司性質,注冊類型為投資、咨詢、管理、科技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如**家園投資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實繳,行業稅率最好有6個點的核定稅率。
簽訂股東合作協議,明確決策權人選和股東比例。公司盈利前創始團隊不分紅,不退出,不轉讓。前期科學設置投票比例,避免出現股權比例陷阱影響公司后續經營穩定,股權比例可根據公司發展階段或新投資項目動態調整。(以三人股東為例,前期合理比例應符合以下基本原則:1、老大始終有一票否則權。2、老二小于三分之一。3、老大加老三大于三分之二。建議比例:51-30-19、51-32-17、55-30-15)。
(二)注冊B持股平臺,注冊資本一億元,裝首輪融資。A作為GP占股0.01%,投資人為LP占股99.9%。
(三)注冊C持股平臺。注冊資本100萬元,裝二輪融資。A作為GP占股0.01%,發起人自然人為LP代持股權,占股99.9%。
(四)注冊D持股平臺。注冊資本100萬元。A作為GP占股0.01%,發起人自然人為LP代持股權,占股99.9%。
(五)注冊主體公司E,注冊資本金1億元,股東結構為:A+B+C+D(65%+20%+10%+5%),A實繳,B、C根據融資情況實時注入資本。
(六)E公司通過股東協議可動態調整股權比例,可約定將盈利的全部或部分優先分配給某部分。
(七)以E公司作為經營主體和財務支出主體,對外簽訂合作協議,升級企業資質,籌劃上市。如正凱(紡織產業化),東華大學(技術研發成果背書),中國竹產業協會(竹原纖維分會),建甌市創新研發中心(政府合作轉化)等。
(八)首輪估值不低于5億,融資1億釋放20%,期權池按照現值一億設定激勵。如給予0.5%的期權,行權價為50萬,入職滿1年后可行權,市值約250萬。按照上市估值100億計算,市值預期約5000萬。
四、經營架構
定崗定責:整體架構包括決策層(董事會)、生產、銷售、行政、戰略規劃。
設立戰略規劃部,包括中央研究院和投資委員會,中央研究院負責優化成熟技術,研發新興技術,儲備未來技術,完成產業鏈的基礎理論研究和實踐研究。是鑄造企業技術壁壘,立于不敗之地的關鍵部門。投資委員會負責投資、兼并、上下游整合,是利用資本杠桿,快速復制模式,搶占市場的核心部門。
定崗定責:成員從底層部門逐步做起,根據能力性質放入相應部門。
制度保障:制定目標,績效考核,團隊任務獎勵,簽訂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技術參數提煉,數據歸集入系統,自動化智能化生產線定型,客戶管理系統。
五、階段性策略
初創期(一年期,當前階段):在職分紅,虛擬股。
發展期(盈利期):在職分紅和超額分紅為主。
成熟期:在職分紅、超額分紅和注冊股,上下游整合。
融資估值因素:1、首要是人,關鍵看創始人商業智慧,是否具有成熟且完整的商業邏輯。2、技術。3、設備。4、渠道。5、品牌價值。高估值緩釋放,股權稀釋做加法。首輪注冊一億元,估值5億元。
規劃備注:
工廠建設:工藝對比技術路線驗證(當前階段)--技術改進定型-設備選型-自動化方案設計-首條生產線測試-數字化工廠-智能工廠(工業4.0)。數字能源系統與規劃同步。
專利布局:已有專利可以存放在家族公司,授權主體公司,新專利放在控股公司或主體公司,主體公司申請高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工程技術中心,資質認證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