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銅官區在2023年度發布了《銅官區關于加強招商引資若干政策》,對來銅官區投資的項目,給予多項獎勵扶持,下面就來看看政策詳情,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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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范圍
1. 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先進制造業項目,且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強度須高于300萬元/畝、預期畝均稅收高于30萬元/畝·年(不含化工項目),其中租賃廠房項目預期稅收須高于30萬元/千平方米·年。
2. 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且投資強度超過200萬元/畝或預期畝均稅收超過15萬元/年的現代服務業類項目;新引進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現代農業項目。
3. 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已具備產業化條件,且擬申報安徽省高層次人才團隊的科技創新成果轉化項目。
4. 本地現有企業(利用本地資源型企業除外)擴大生產規模或新上產業轉型投資項目達到相應投資規模的,新增部分可比照本政策執行。
5. 對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對我區經濟有較大貢獻的其他項目,經區雙招雙引領導小組研究后適用本政策。
6. 對于以下項目,可視情況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出臺精準的扶持和鼓勵政策:
新引進符合我市產業導向的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或外商投資3000萬美元以上的制造業項目;新引進實際投資5億元以上或外商投資5000萬美元以上的現代服務業項目(不含房地產投資);新引進實際投資1億元以上或外商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的現代農業項目;新引進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產業鏈條重點環節“輕資產”、高成長性項目,以及高科技、高附加值產業項目;上市公司項目或已IPO報會的準上市公司項目(主板、創業板、中小板、科創板及北交所);新引進戰略投資者投資并購我區企業或盤活閑置資產達到上述投資規模的項目。
7. 化工項目不適用于本政策,另行出臺相關政策。
二、土地廠房保障
8. 對于新購工業用地項目,原則上單個項目出讓土地面積不低于30畝、總投資不少于1億元(建設多層廠房且容積率高于2.0的項目不受限)。對確需代建廠房的制造業項目,根據項目需要由園區出資代建廠房。企業可以分期付款或先租后購方式在約定期限內回購廠房,期限最多不超過8年。企業以分期付款方式回購廠房的,回購款第一期支付比例不低于10%,剩余款項以同期銀行貸款LPR利率計息。若企業在3年、5年內完成廠房回購,可分別按照利息成本的100%、50%比例給予補助。企業購買園區內存量廠房并新建項目的,參照本政策執行。
9. 對購買我區內存量廠房(含代建廠房)新建項目的企業,若整體收購完成時限不超過3年、5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計;對直接整體收購項目按不超過3年計),可分別按廠房銷售價格的15%、10%的標準給予補助。補助資金分別在企業成為規上或高新技術企業、達到項目投資協議約定稅收標準后按1:1比例分兩次兌現。
10. 對于簽約落戶我區的租賃廠房項目,第1個經營年度(開具第1筆經營性稅票起計),按實際租賃費用(不超過市場或第三方機構評估價,下同)給予100%租金補助。在達到協議約定的稅收、投資等要求后,第2-3個經營年度,按實際租賃費用給予100%租金補助,第4-5個經營年度,按實際租賃費用給予50%租金補助。
11. 對使用多層廠房項目(含租賃、現有廠房收購及廠房代建項目),根據企業實際裝修面積及費用,第一層、第二層及以上分別給予不超過100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裝修補助。補助資金在項目投產后一次性兌現。
12. 對購置我區閑置樓宇(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新建項目的企業,按樓宇銷售價格的5%的標準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補助資金分別在企業成為規上或高新技術企業、達到項目投資協議約定稅收標準(原則上稅收不低于50萬元/千平方米·年)后按1:1比例分兩次兌現;對租賃我區閑置樓宇(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新建項目的企業,3年內按實際租賃費用(不超過市場或第三方機構評估價)給予100%租金補助,3年內補助總金額最高不超100萬元,補助資金在達到項目投資協議約定稅收標準(原則上稅收不低于50萬元/千平方米·年)后兌現。
13. 鼓勵多渠道盤活樓宇。鼓勵企業及其他社會組織利用我區存量樓宇、閑置廠房等進行更新改造用于商務辦公等,改造面積達到5000平方米以上(不含商業、住宅及附屬設施),且改造后入駐率(入駐企業辦公面積占樓宇可使用辦公面積之比)達到70%以上的,按照300元/平方米給予一次性裝修補助,補助資金在達到項目投資協議約定稅收標準(原則上稅收不低于50萬元/千平方米·年)后兌現,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14. 對于新引進項目,在我區內租賃人才公寓及臨時辦公用房的,可按年租賃費用100%的標準給予租金補助,補助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具體以項目投資協議約定為準。
15. 鼓勵企業自建多層廠房,新引進先進制造業項目自建廠房的,第二層、第三層、第四層及以上,可按5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標準給予項目廠房建設補助。對于企業新上項目改建現有廠房并適用本政策的,改建廠房參照上述政策給予支持。
三、固定資產投資補助
16. 對于新購置設備1000萬元以上,且畝均稅收達到本政策適用標準的新引進項目,其生產性設備投資達到1000萬元、3000萬元、1億元標準后,可按照生產性設備實際購置額分別給予5%、10%、15%比例的設備投資補助。
政策補助期限為3年,補助資金分別在項目累計實際投資額達到相應標準后兌現,對適用更高補助標準與已兌現標準形成差額部分,在下一次兌現時一次性補充兌現。
17. 對于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1(含)-2億元、2(含)-5億元、5億元及以上的先進制造業項目,可參照項目土地出讓總價款30%、40%、50%比例的金額,給予項目建設補助。
18. 對科技含量高、符合我區主導產業規劃的市外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整體搬遷入我區項目,若項目第一個經營年度內主營業務應稅銷售收入達到2000萬元、5000萬元,分別給予20萬元、40萬元整體搬遷補助。補助資金就高不重疊適用。
19. 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5000萬元以上的現代服務業類項目和總投資3000萬元、5000萬元以上的現代農業項目,且畝均稅收達到協議約定的新引進項目,可分別按不超過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的3%、5%(不含土地價款)給予補助。
固定資產補助資金分別在項目開工、竣工投產和達到約定畝均稅收標準時按3:3:4分三次兌現。
四、財政貢獻獎勵
20. 對于新引進的工業項目,約定的建設期間內,對其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形成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給予全額獎勵。
21. 新引進的項目,自經營年度(原則上以開具第一筆經營性稅票,下同)起,連續8年給予其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形成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的50%獎勵。從項目投產或運營后第四年開始,達到約定稅收標準,成為規上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方可繼續享受后續獎勵政策。
22. 新引進的現代服務業(商貿流通業、商務租賃、文旅大健康、人力資源等)、現代農業項目,自經營年度起,企業年納稅在100萬、200萬元以上的,連續3年分別給予其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形成區級財政貢獻部分的60%、70%獎勵。(本條政策與第21條政策不得重復享受)
23. 自項目經營年度起5年內,企業年納稅分別在100萬元、300萬元、800萬元、20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不超過2名、5名、8名、11名高層管理人員當年度薪酬所得和個人股權交易所得形成區級可用財力部分全額獎勵。
五、金融扶持
24. 對于新引進的萬級及以上潔凈廠房(含A級GMP廠房)裝修改造項目(且項目未享受本政策第11條裝修補助政策),根據項目實際裝修或改造廠房面積,可由國有平臺公司及其關聯基金公司以市場化方式給予不超過500元/平方米的扶持債權投資。
投資資金到位時限:企業主要裝修材料進場并正式開始廠房裝修或改造后,支付比例不超過20%;企業裝修或改造完成前,根據現場進度,累計支付比例不超過80%;企業廠房裝修或改造完成,首批設備進場并開具第一筆稅票后,支付剩余投資資金。
投資資金定向用于銅陵項目建設,投資期限原則上不超過5年,按同期銀行LPR利率計息。存續期內,優先使用該項目可享受的政策性獎補資金償還,不足部分,由項目公司以自有資金償還。對債權產生的利息,達到約定稅收標準后,可給予全額貼息補助。
25. 對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新引進項目,區內下屬平臺公司及其關聯基金公司可以股權、債權、委托擔保、貸款貼息等方式予以支持。單個項目原則上股權投資最高不超過實收資本的20%(不為第一大股東),期限不超過5年。
26. 對新招引項目廠房建設及裝修、設備購置等固定資產投入,若銀行已提供借款期限1年(含)以上貸款,按照同期銀行貸款LPR利率給予50%的貼息補助(含中央、省、市區其他政策性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六、其他獎勵
27. 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區相關兼并重組政策,對市外投資主體并購重組我區現有“畝均效益D級企業”及“閑置樓宇企業”的,經認定符合產業政策且項目實施地在我區的,在“畝均效益D級企業”及“閑置樓宇企業”資產處置過程中,買受人代“畝均效益D級企業”及“閑置樓宇企業”繳納的欠稅、滯納金等費用,以及買賣雙方在“畝均效益D級企業”及“閑置樓宇企業”不動產交易過程中繳納的稅款,所形成區級財政留存部分給予全額補助;兼并重組后,原則上以被兼并企業前三年地方貢獻部分平均數為基數,重組企業新增地方財政貢獻部分視同新引進項目享受相關獎勵政策。
28. 外資產業項目(不含房地產)除與內資項目享受同等支持政策外,若外商投資企業年度FDI到位資金達到500萬美元以上,按年度FDI到位資金的2%折合人民幣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50萬元。
七、附則
29. 適用本政策的項目須與銅官區政府或下屬單位簽署項目投資協議,原則上由項目落戶單位與投資方簽訂投資協議,重大項目報請區委、區政府研定后簽訂投資協議。簽約項目投資強度、稅收標準等指標須符合市、區及本政策有關要求;自項目投產之日起須在銅官區持續生產經營10年,否則可收回已兌現的扶持政策;在財政貢獻獎勵政策期內,項目公司在本政策范圍內享受的各項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項目在銅官區內繳納稅收形成地方財政貢獻。
30. 對于適用本政策“一事一議”政策的項目,由項目落戶載體單位按程序報請區人民政府研定;對適用市級招商政策“一事一議”的項目,由區人民政府按程序報請市人民政府研定。
31. 除特殊注明外,本政策中涉及到金額均以人民幣計價。對于新引進外資項目,涉及到政策適用條件及獎勵標準的,按照當時匯率折算成人民幣計算。
32. 除第17條外,本政策適用條件中涉及到的固定資產投資認定標準為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入庫累計額(第17條項目建設補助適用條件以企業項目備案的固定投資總額為準);固定資產獎勵資金兌現基準為企業在政策期內開具的相關票據累計額。
33. 本政策涉及到的項目建設及政策適用認定標準為:
(1)開工:企業自建廠房項目須取得施工許可證、施工隊伍進場并已實施基礎開挖等施工作業,租賃廠房項目(含代建項目)須裝修材料或生產性設備進場、裝修施工隊伍已進場施工作業,且已開具項目建設所需的裝修施工材料或設備采購票據。
(2)投產(運營):制造業項目須主產品(以立項備案表明確主產品范圍)產線運轉且產品下線,并開具第一筆主產品銷售票據;服務業項目、現代農業項目須入駐辦公、業務開展,且開具第一筆主營業務銷售稅票。
(3)潔凈廠房裝修改造項目認定:潔凈廠房建設須滿足國家相關行業標準要求的設計及建造規范,其中萬級及以上潔凈廠房裝修面積占廠房裝修總面積的比重不得低于80%。裝修改造完成后,項目公司須提交具有鑒定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潔凈廠房評估報告。
34. 本政策實施中,國家、省、市、區出臺的專項政策和行政服務措施比之更優惠、更便利的,按照更優惠的政策及更便利的行政服務措施執行,但同項政策(除特殊注明外)不重復享受。本政策作為招商引資扶持政策指導性意見,具體以合同或投資協議約定的內容實施。
35. 給予招商引資容錯免責。對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出于公心、沒有為個人或他人謀取私利,因法律法規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確等情形而出現工作失誤或過失的,應堅持寬嚴相濟原則,給予容錯免責。
36. 實行區內招商項目稅收分享。對區內新引進的項目,因受本單位區域資源限制,不宜落戶于本單位區域的,由項目引薦方推薦落戶到區內其他單位的,實行稅收收益分享。即自該項目形成稅收貢獻年度起,5年內形成的區級可用財力部分的稅收(扣除政策兌現獎勵后),項目引薦方載體單位和項目落戶方載體單位,按5:5的比例分成。
37.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期3年,由區雙招雙引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本政策施行后,《獅子山國家高新區關于促進招商引資的若干政策》(區政辦〔2021〕6號)同時廢止,已簽署項目投資協議明確適用該政策的項目在政策期內繼續適用原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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