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蕪湖市人社局在2023年發布了《蕪湖市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認定及相關補貼發放實施細則》,對蕪湖市高層次人才引進個人補貼、單位補貼、如何申報和人才分類目錄等都做了詳細說明,下面就來詳細看看政策,如果你想申報這個補貼,可以咨詢小編了解如何申請。
蕪湖市高層次人才政策免費咨詢:15855199550(手機/微信)
一、支持對象
(一)引進高層次人才
1.我市企事業單位(不含駐蕪單位)從市外首次引進且為2021年7月30日(含)后引進的人員;
2.駐蕪單位從市外首次引進且為2021年7月30日(含)后引進的人員,流動到我市用人單位就業,在我市購買社保;
3.離職(不包含流動到與原單位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等關系的單位)離蕪后通過學習發展新取得上一層級人才認定條件,在2021年7月30日(含)后返蕪就業的人員。
上述人員符合《蕪湖市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和相關人才界定》(附件)條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用人單位領取薪酬,在蕪依法納稅,可進行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
(二)項目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
用人單位因項目需要,2021年7月30日(含)后自市外柔性引進符合《蕪湖市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和相關人才界定》(附件)條件、簽訂項目合同并領取相應薪酬的人才,可進行項目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
(三)本土培養人才
2021年7月30日(含)后我市用人單位,企業新達到C5層次及以上層次的人才和事業單位新達到C3層次及以上層次的人才,可申請本土培養高層次人才認定。
城市合伙人單位自2021年9月23日(含)、駐蕪高校自2023年7月6日(含)納入我市高層次人才政策支持范圍,兩類單位在上述時間節點后首次全職引進、以項目柔性引進、本土新培養高層次人才可進行人才認定并享受我市企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同等政策待遇。
企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含項目柔性引進人才)、本土培養高層次人才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企業或事業單位人才分類條件進行認定,根據單位性質享受相應補貼。實行企業化運營的事業單位,以企業性質享受補貼。非企業非事業性質的各類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本土培養高層次人才,可根據實際情況申報認定人才層次,以企業人才條件認定的,享受企業標準補貼;以事業單位人才條件認定的,享受事業單位標準補貼。
企業引進的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事業單位引進的A、B、C1、C2類人才,項目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本土培養人才認定無年齡限制。事業單位引進C3類中的“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才須在55周歲內,引進C3類其他條件人才及C4、C5類人才須在50周歲內。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申報高層次人才認定須在本單位服務滿5年(認定前后累計滿5年)。
二、支持政策
(一)引進高層次人才補貼支持政策
用人單位支持政策:
1.引進人才補貼。對企業、事業單位引進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分別按首年度給付年薪的50%、30%給予引才單位最高500萬元總額的資助。引進人才補貼按40%、30%、30%分三年補貼到用人單位賬戶,人才離職則停止發放補貼。用人單位與高校雙聘引進人才,雙方按5:5比例共享引才補貼,補貼標準依據雙方中高的一方享受,最高可享受引才獎勵1000萬元,分3年兌現。
2.中介費補貼。對通過中介機構引進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的,給予用人單位中介費補貼。補貼標準:中介機構收取的中介費的30%,每人最高補貼15萬元。
個人支持政策:
1.購房補貼。引進的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購買自住商品房且為引進后購房的,可申請享受購房補貼。引進后指人才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新建商品住房以簽訂購房合同(網簽)日期為“購房時點”;二手住房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購房時點”。
補貼標準。企業人才:A層次人才給予購房款80%最高120萬元一次性補貼;B層次人才給予購房款50%最高80萬元補貼,C層次人才給予購房款30%最高40萬元補貼,首期撥付補貼的1/3,剩余2/3補貼按實繳個稅地方留成部分逐年補貼,最長不超過10年。事業單位人才:A層次人才給予購房款80%最高120萬元一次性補貼;B層次人才給予購房款50%最高80萬元補貼,C層次人才給予購房款30%最高40萬元補貼,首期撥付補貼的1/3,剩余2/3補貼分5年兌現。
2.人才公寓購房補貼。引進的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購買市人才公寓(同時為在蕪首次購房)且為引進后購房的,可申請享受人才公寓購房補貼。
補貼標準與上述人才購買自住商品房享受補貼標準相同。
3.人才公寓租房補貼。用人單位引進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按照每月租金80%給予補貼,最長不超過5年。
4.生活補貼。對引進的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可申請享受生活補貼,補貼期限為3年。
補貼標準。企事業單位人才:對A層次人才每人每月補貼7000元;B層次第1、2、3類人才每人每月補貼6000元,第4、5類人才每人每月補貼4000元;對C層次第1、2類人才每人每月補貼3000元;第3、4類人才每人每月補貼2000元;第5類人才每人每月補貼1000元。
5.配偶及子女生活補貼。對引進的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攜帶未就業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一同落戶的,每增加一名,每月增發1500元生活補貼,補貼期3年。
(二)項目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補貼支持政策
對用人單位以項目柔性引進C層次及以上層次人才,按給付年薪的30%給予引才單位最高200萬元總額的資助,按項目計劃完成年限等額發放,最長不超過3年。
(三)本土培養高層次人才滾動生活補貼支持政策
本土培養高層次人才認定后,可在享受此前人才政策基礎上享受新層次的生活補貼,補貼期為3年。對"紫云英人才計劃"實施前認定過的人才,對同一條件不重新進行認定。人才滾動支持生活補貼可疊加享受。
補貼標準與引進高層次人才生活補貼標準相同。
三、申報程序
1.申報。用人單位對照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和資金補貼項目要求,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切換地域到蕪湖)"—"蕪湖紫云英人才服務平臺"—高層次人才認定/紫云英高層次人才補貼端口申報,填報表單,根據列表上傳相應材料。
2.分辦與審批。市人才發展集團受理后,于2個工作日內分辦市人社局,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局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批,審批結果報市人社局備案。市人社局于3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
3.資金兌付。蕪湖市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認定及相關補貼資金采取預撥方式,審核確認后,由市人社局委托市人才發展集團,在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至人才所在單位,并與市人才發展集團做好清算,市財政局及時與各縣市區、開發區財政部門進行資金結算。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人才認定材料要求
共性材料:①用人單位申請人才認定報告(報告需明確人才基本信息、學習和工作經歷、以何條件申報何種人才層次、承諾人才提供材料真實有效及其他需說明的情況并加蓋單位公章,如離職離蕪取得新業績應說明原單位與現單位關系);②人才的身份證(護照);③與人才簽訂的服務期合同或項目合同(需明確合同起止時間、薪酬)。
申報引進人才認定的其他材料:以企業人才條件認定的,還須提供:①引進人才來蕪當月開始連續12個月的工資(年薪)收入單和銀行流水單(年工資性薪酬不包括股權分紅、人才在市外兼職或其他個人獲得的獎勵性收入,具體可參考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收入單須明確月度應發工資、實發工資、納稅情況,加蓋單位財務章);②引進人才來蕪當月開始連續12個月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指個人所得稅實繳個稅,在蕪納稅且無偷漏稅等不良記錄)。以事業單位人才條件認定的,還須提供:①引進人才符合認定條件的相應佐證材料,如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榮譽獎項等。離職離蕪人員還須提供:①離職離蕪后新取得的業績。
企業如有需要,可容缺提前辦理人才認定,提供:①引進人才來蕪當月開始3個月的工資收入單和銀行流水單;②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③企業承諾書(承諾人才薪酬等符合認定條件;承擔違反承諾的后果)。對次年補充材料經發現不滿足條件的,取消該人才的認定資格,并將單位納入誠信檔案。
申報項目柔性引進人才認定的其他材料:以企業人才條件認定的,還須提供:①人才項目合同開始后連續12個月的工資(年薪)收入單和銀行流水單;以事業單位人才條件認定的,還須提供:①人才符合認定條件的相應佐證材料,如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榮譽獎項等。
申報本土培養人才認定的其他材料:以企業人才條件認定的,還須提供:①2020年8月以后任意連續12個月的工資(年薪)收入單和銀行流水單(用以佐證此前不滿足年薪條件);②2020年9月以后任意連續12個月的工資(年薪)收入單和銀行流水單(用以佐證在2021年7月30日后滿足此次申報認定層次的年薪條件);③以上兩段時間相對應的納稅記錄;以事業單位人才條件認定的,還須提供:①2021年7月30日后新取得此次所申報層次人才條件的佐證材料。
(二)申報資金補貼材料要求
共性材料:①用人單位申請補貼報告(明確申報人員、申報經費類別、年度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②用人單位承諾書(承諾人才在崗或在項目工作情況,并根據實際,明確本單位人才經費的發放方式,對因中途離職等其他原因未發放完結的經費及時按原發放路徑退回);③人才上年度至申報月工資(年薪)收入單和銀行流水單。以企業人才條件認定的引進高層次人才須每年核驗是否符合相應層次人才年薪要求,還須提供:④人才上年度至申報月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需分年度提供)。申報個人的引進、培養生活補貼無須補充提供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
1.申報引才補貼
單位還須提供:①引進人才來蕪當月開始連續12個月的工資(年薪)收入單和銀行流水單;②引進人才來蕪當月開始連續12個月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2.申報項目柔性引才補貼
單位還須提供:①支付人才薪酬證明:薪酬單、銀行流水;②人才履行合同目標任務情況。
3.申報中介費補貼
單位還須提供:①中介機構證照;②中介合同(合同內需明確引進的職位、人數、費用);③付款發票及轉賬憑證(發票或憑證備注中需明確到人)等材料。
4.申報購房補貼
單位還須提供:①購房人中有一人為引進高層次人才,須提供該人才個人首次購房證明材料(市房地產登記管理機構出具),以配偶名義單獨購房,須提供人才及其配偶兩人首次購房證明材料、夫妻關系證明材料;②購房協議;③房產證(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通知書);④購房票據等。
5.申報人才公寓購房補貼
單位還須提供:①購房人中有一人為引進高層次人才,須提供該人才個人首次購買市人才公寓(同時在蕪首次購房)證明材料(市房地產登記管理機構出具),以配偶名義單獨購房,須提供人才及其配偶兩人首次購買市人才公寓(同時在蕪首次購房)證明材料、夫妻關系證明材料;②購房協議;③房產證(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通知書);④購房票據等。
6.申報人才公寓租房補貼
單位還須提供:①人才公寓當年度租房合同;②人員入住登記表;③付款票據等。
7.申報未就業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生活補貼
人才本人申報生活補貼的情況下,可申報未就業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生活補貼。申報未成年子女生活補貼的須提供:①落戶證明;②戶口簿等家庭關系證明材料。
申報配偶生活補貼的須提供:①配偶當年度未就業的證明材料;②結婚證;③落戶證明。
以上信息如能在全市數據中抓取的無需提供材料。人才資金當年度僅能申報當年度費用,以上材料每年度申報均需提交。
五、其他
1.組織領導。蕪湖市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認定及相關補貼發放工作由市人社局負責統籌協調。
2.責任分工。市人社局負責統籌協調及政策解釋,并負責市屬企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申報項目的審批;市財政局負責資金安排和結算;市稅務局負責明確人才年度個人實繳個稅地方留成部分并對相關稅務政策進行解釋;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局負責轄區各用人單位申報項目的審批;市人才發展集團負責統一受理和資金撥付。
3.資金分擔。本文件所涉及的補助資金,從市人才專項資金中列支。由市與無為市、南陵縣、灣讓區、繁昌區、皖江江北新興產業集中區按4:6比例分擔,市與鏡湖區、鳩江區、弋江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三山經濟開發區按5:5比例分擔(如人才所在用人單位和購房地不一致,由兩處所在縣市區及開發區各承擔50%)。各縣市區、開發區等用人單位出現實際位置、注冊地、納稅地不統一情況時,由該單位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等相關部門受理高層次人才認定并兌現相應資金。
4.受理時限。各類人才自引進之日起,須對照本市人才分類目錄規定的條件,在3年內辦理人才認定、備案并申報相應人才政策,逾期不予受理。在政策享受年限內,可申報改變補貼類別,將在扣除已發放經費的基礎上,按年限發放剩余補貼。
5.享受原則。引進高層次人才補貼政策一人僅能享受一次,已經享受過引進人才政策的高層次人才,符合條件可申請滾動認定。用人單位引才補貼和中介費補貼,原則上不單獨申報,確有需要,可先行申報人才個人補貼。購房補貼、生活補貼、人才公寓購房補貼、人才公寓租房補貼不重復享受。對用人單位和個人同一事項符合多項補貼標準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原則執行。高層次人才在享受我市人才政策的單位間流動,原單位和現單位均不享受引進人才補貼,個人補貼未享受完結的,以其流動到現單位時該單位可享受的補貼政策為準。兩單位政策標準一致的可持續享受完結政策;政策標準不一致的,同一類政策(在新舊單位申報的均為購房補貼或均為生活補貼),已享受年度視同現單位政策發放年度,按照現政策持續享受剩余年度補貼政策;變更政策類型(如生活補貼變更為購房補貼)應扣發原補貼再按照現單位補貼政策發放。以薪酬認定的人才享受補貼過程中,因薪酬下降不滿足要求,該年度不發放費用,視同已發放,如后續滿足條件,發放剩余年度費用,視同發放年限費用不補。
6.用人單位申報人才不符合附件中人才具體分類條件,但認為人才具有“其他相當層次條件”,可提交高層次人才認定申請。根據屬地原則,由相應人社部門牽頭,會同同級人才辦、財政、稅務、科技、發改、經信等部門以及人才所在行業主管單位共同議定人才是否具備相當層次,必要時可邀請行業相關專家參加審議。根據會議議定結果辦理后續事宜。
7.用人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經辦機構有權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核實查證。對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除追回補貼資金,取消相關政策待遇外,將視情節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8.《關于印發<蕪湖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團隊認定及相關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蕪人社秘〔2017〕308號)廢止,在該文件實施有效期間引進的符合認定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已認定的高層次人才仍按照該文件享受相應政策。 《關于印發<蕪湖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及相關補貼發放實施細則>的通知》(蕪人社秘〔2021〕331號)廢止,對該政策實施以來認定的人才,可以按認定時的條件對照本細則標準條件重新認定到新的層次并享受新層次補貼,對不足部分予以補足。
附件:蕪湖市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和相關人才界定
一、企業人才分類目錄
A層次(國內外拔尖人才):
年工資性薪酬200萬元(含)及以上;
B層次(領軍人才):
B1:年工資性薪酬180萬元(含)—200萬元;
B2:年工資性薪酬160萬元(含)—180萬元;
B3:年工資性薪酬140萬元(含)—160萬元;
B4:年工資性薪酬120萬元(含)—140萬元;
B5:年工資性薪酬100萬元(含)—120萬元;
C層次(高端人才):
C1:年工資性薪酬80萬元(含)—100萬元;
C2:年工資性薪酬65萬元(含)—80萬元;
C3:年工資性薪酬50萬元(含)—65萬元;
C4:年工資性薪酬35萬元(含)—50萬元;
C5:年工資性薪酬20萬元(含)—35萬元;
二、事業單位人才分類目錄
A層次(國內外拔尖人才)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2.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發平臺首席科學家或負責人;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和科技重大專項首席科學家或專家組負責人;近5年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一等獎獲得者(第一完成人)、中國專利金獎(第一發明人);
3.國際技能競賽獲獎者;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
4.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國家“A類人才專項”長期項目入選者(含外專);國家“B類人才專項”領軍人才;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中國青年科學家獎獲得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
其他相當層次人才。
B層次(領軍人才)
1.中科院“A類人才專項”(A、B)入選者;教育部"A類人才專項”獎勵計劃、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中宣部文化名家工程暨"四個一批"工程入選者;國家教學成果特等獎主要完成人(前3名);長江韜奮獎獲得者、中國新聞獎一等獎獲獎作品的主要作者(排名前3位);曾獲奧運會前3名(含集體項目)的教學骨干或奧運會前3名(含集體項目)的教練員。
2.近5年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獲獎項目主要完成人(一等獎第二、三完成人,二等獎第一、二完成人)、中國專利金獎(第二、三發明人);國醫大師、國家名中醫、吳階平醫學獎獲獎者;
3.全國技術能手獲得者,國家技能大師工作室負責人;
4.中國電影“華表獎"個人類獎項獲得者;文化部"國家動漫政府獎”獲得者;
5.國家“B類人才專項”青年拔尖人才;國家“A類人才專項”(短期項目、青年項目)入選者(含外專);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中科院“A類人才專項”(C)入選者;
其他相當層次人才。
C層次(高端人才)
1.省級重大科研項目(研發平臺)負責人、青年科技獎獲得者、"特殊支持計劃"入選者、學術技術帶頭人;享受省級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省“A類人才專項”(含外專)入選者;國家教學成果獎獲得者(一等獎前2名、二等獎第1名),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獲得者(特等獎、一等獎第1名,含黨校系統省級以上優秀教學成果獲得者一等獎、精品課),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獲得者;省“皖江學者”特聘教授;省級領軍人才(含會計等類別);省“特級教師”;
2.近5年省部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獲獎項目主要完成人(一等獎第一、二完成人,二等獎第一完成人);省級專利金獎(第一發明人);中國新聞獎二、三等獎獲獎作品的主要作者(排名前3位)、省新聞獎一等獎主要作者(排名前3位);省名中醫、"江淮名醫"入選者;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教育部認定的在國外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有在國外從事本專業3年以上工作經歷)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海外留學人才;曾獲奧運會4—8名(含集體項目)的教學骨干或奧運會4—8名(含集體項目)的教練員;曾獲世錦賽、世界杯前3名(含集體項目)的教學骨干或世錦賽、世界杯前3名(含集體項目)的教練員;
4.取得國家技能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省(部)級技能競賽一等獎的高技能人才;省級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負責人;省技能大獎,省技術能手;國家注冊管理體系高級審核員;國際IATCA高級審核員;國家資質認定主任評審員;強制性產品認證高級檢查員;中國合格評定委員會(CNAS)主任評審員;特種設備高級檢驗師;取得國家創業創新大賽二等獎以上的創業項目或團隊負責人;省(部)級創業創新大賽一等獎的創業項目或團隊負責人;省宣傳文化系統“六個一批”人才入選者、省宣傳文化領域拔尖人才、青年英才;
5.市級以上首席技師;市級以上中小學(幼兒園)名教師、名校長;市級以上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市級以上名醫;曾獲世錦賽、世界杯4—8名(含集體項目)的教學骨干或世錦賽、世界杯4—8名(含集體項目)的教練員;曾獲亞運會、亞洲錦標賽、亞洲杯賽冠軍(含集體項目)的教學骨干或亞運會、亞洲錦標賽、亞洲杯賽冠軍(含集體項目)的教練員;具有高級教練員以上資格,曾獲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冠軍(含集體項目)的教學骨干或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冠軍(含集體項目)的教練員;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高級技師;
其他相當層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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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濤集團,2012年成立,為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務,如公司注冊、代理記賬、專利申請、軟著登記、商標注冊、財稅籌劃、股權設計、軟件開發、高企認定、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科技成果評價、百度首頁排名推廣、抖音運營等一站式服務,在安徽、江蘇、湖北、湖南、四川、陜西等地都有公司,10多年成功服務上萬家企業,在業內擁有良好口碑。